专 业 技 术 职 务 聘 任 表
工作单位: 姓 名 身份证号 最高学 历 毕 业 院 校 及 专 业 毕业时间 参加工作 时 间 性别 出生年月 居住证号 (非本市户籍) 学 位 聘任依据 □ 取得专业技术资格(含文件规定可聘任职务的职业资格等)后聘任 □ 只聘不评 □ 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考核后直接聘任 □ 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专业技术资格 (职业资格)名称 资格等级 评 委 会 名 称 或考试证书颁发机构 证书取得时间 □ 高级 □ 中级 □ 初级 取得资格 方 式 □ 评定取得 □ 考试取得 证书编号 工作部门 聘任专业技术职务 名称(级别) 聘 任 期 限 行政负责人 (签章) 行政职务 首次聘任 时间 年 月 日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单 位 年 月 日 (盖章) 年 月 日 备 注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2009年版)
填 表 说 明 (本页无须存档)
1、本表由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是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证明。
2、本表由单位人事部门填写,并由单位行政负责人签章、加盖单位公章。
3、本表一式三份(一份存入本人档案,一份存入本人业务考绩档案,一份交本人保管)。本表为A4设置,存档可按档案管理要求剪裁。
4、对实行直接聘任(只聘不评)的系列(专业),首次晋升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时应附相应的学术、技术评价材料。 5、如工作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级别、聘任期限等情况发生变动,需重新填写本表并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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