献县教育体育局
幼儿园园长考核办法
学前教育是基础教育的有机组成部分,担负着人才培养的奠基任务,是全面提高我国人口素质的关键环节之一。学前教育蓬勃发展的重要因素是教育质量,提高幼儿园整体教育质量的关键在园长。为充分调动园长办园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增强办园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保证全县幼儿园保教工作顺利进行,不断提高办园水平和保教工作质量,经局党组研究,根据我县实际情况,制定如下考核办法:
一、 基础分值
幼儿园规模在3轨以上为20分,2轨以上为15分,单轨以上为10分。
不够标准班额的,即使分班也不加分。超过标准班额没有分班的,每超一名幼儿扣除1分。
二、 幼儿园管理
(一)、出席会议
由县局组织的各种会议(园长会、安全会、培训会等),一次缺席扣5分,迟到一次扣2分。
(二)、常规管理
1、因管理不当造成上访事件或对社会造成恶劣影响的,一次扣除3-5分;
2、学年计划、月计划、周计划、一日常规规范合理,有操作性;
3、学籍管理规范,数据准确,上传及时;
4、期中和期末对教师的计划、总结、教案、进行检查指导,并有记录;
5、每学期至少两次家教活动,并有记录;
6、幼儿花名册、成长手册在相应时间填写规范;
7、在园幼儿全部参加体检,并有记录;
8、账目清楚,收支记录明确;
9、园长、副园长要有听课记录,每学期不低于 节,停课记录要有上课老师签名;
10、
以上工作一项没有完成扣5分,没有按时完成扣2分。
三、 安全工作
(一)、坚持每日常规保健工作,有记录;
(二)、保证视频的质量,有三证,有留样;
(三)、有确切可行的接送制度,并落实;
(四)、安全工作定期检查,有记录;
(五)、
以上工作王城一项的5分,不完成不得分。
四、 成绩得分
(一)教师或幼儿参加县级及以上教育部门举办或联办的各种竞赛活动,成绩突出,获省、市、县一等奖(或第一名)、二等奖(或第二名)、三等奖(或第三名)、优秀或鼓励奖的分别加10分、7分、5分、3分,8分、5分、3分、2分,6分、3分、2分、1分;
(二)凡属组队参赛不计个人成绩的团体名次,按上述同级别的2倍记分;
(三)信息工作:凡选送稿件被县级及以上信息网站、刊物录用的,每篇2分;
(四)、论坛交流:凡在县级及以上教育部门举办的经验交流会上有发言的,奖励3分;
(五)在教研公开课或其他大型保育教育活动中获奖的,加3分;
(六)在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各种评比中,评为前三名的,分别加5分、2分、1分;
(七)在办园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加5分;
(八)不积极改善办园条件,设施设备缺乏,扣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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