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顺德区建设局文件 顺建发〔2007〕51号
关于做好建筑工地暑期汛期 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目前,我区已开始进入夏季和汛期,又正值建筑施工高峰期。这段时期高温、大风、暴雨等恶劣气象因素增多,台风、洪水、山体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多发、易发,给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带来许多不利因素。为贯彻落实《建设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夏季和汛期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建质电〔2007〕43号)精神,我局要求建筑工地做好暑期防暑降温及汛期防台风防暴雨工作,防止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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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高度重视暑期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
各单位应充分认识“防高温、防台风、防暴雨”的重要性,把以单位一把手负责制为核心的防暑降温和防台风防暴雨责任制落实到全过程,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事故的发生。
二、建立和完善暑期防暑降温及汛期防台风防暴雨应急管理机制,及时妥善处理突发事件。
(一)各单位应认真研究制定和完善可操作性强的暑期防暑降温及汛期防台风防暴雨工作预案,细化措施,做到责任落实、资金落实、措施落实,做好暑期防暑降温及汛期防台风防暴雨准备工作。
(二)各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应急救援体系,落实应急抢险队,并储备必要的抢险物资,以备不时之需。
(三)各单位应安排好暑期和汛期安全生产值班和调度工作,密切关注天气预报和天气变化。发生安全事故和遇重大自然灾害(如高温、台风、暴雨等)预警等紧急情况,应立即启动预案,根据实际情况及时采取停止施工、撤离人员、抢险修复等措施,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四)各单位应严格落实信息上报制度,确保通讯联络畅通,密切注意现场情况,发现重大安全隐患或发生安全事故,应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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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我局(联系电话:22836532;传真:22836664)。 三、立即行动,落实安全防护措施。 (一)做好高温期间防暑降温工作
1.要加强对作业人员暑期施工安全培训,在施工现场配备防暑设施、防护用品和防暑药品,在施工现场提供足够茶水、清凉饮料。
2.要妥善安排高温期间施工生产工作。应适当调整工作班次和工作时间,减轻工人劳动强度,避免疲劳作业,原则上不得安排加班。对不宜从事高温作业和身体不适的工人,应及时调整作业岗位。一旦天气预报最高气温达35℃以上时,除紧急抢险、公用基础设施抢修施工作业外,白天中午12:00至下午3:00应暂停户外施工作业;天气预报最高气温达37℃以上时,全日施工作业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天气预报最高气温达39℃以上时,企业应全日暂停施工作业。
3.施工单位应为施工人员提供良好的工作和休息环境,改善施工现场作业区、生活区的通风和降温条件,确保作业人员宿舍、食堂、厕所、淋浴间等临时设施符合标准要求和满足防暑降温工作需要。
4.应切实做好施工现场的卫生防疫工作。加强对饮用水、食品的卫生管理,避免食品变质引发中毒事件。要加强对夏季易发疾病的监控,现场作业人员发生传染病、食物中毒时,应及时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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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二)做好防台风防暴雨工作
1. 台风和暴雨来临前,要全面检查在建工地防台风防暴雨安全防范工作情况。
施工单位应高度重视施工现场的工人宿舍、办公室等临时搭设设施的结构安全。发现设施难以确保人身安全的,如搭设不牢固、搭设在边坡下或搭设于低洼处的,应及时疏散工人,另行在安全场所安置好工人,并立即排除安全隐患,杜绝临时搭设设施倒塌事故。
应切实把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脚手架、模板支撑、临时用电设施,塔吊、人货电梯和井字架等垂直运输设施作为防台风防暴雨工作的重点来抓,确保其稳定坚固、不发生事故。 2.台风或暴雨期间,施工现场应暂停施工;台风或暴雨结束后,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共同对施工现场各个环节、部位进行认真细致检查,重点留意上述重点部位(尤其强调临时用电设施和垂直运输设施)是否完好无损、稳定坚固,设备使用前应由管理责任人主持试运行,及时排除安全隐患,经监理单位复查签字后方可复工。
3.对靠近山体的在建工地,台风或暴雨前后,要密切关注山体有无滑坡迹象。如发现安全隐患,要立即通知有关人员撤离,并及时消除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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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下一步我局将组织人员对各单位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于暑期防暑降温及汛期防台风防暴雨措施不落实、造成事故的责任单位及责任人,依法追究责任。 特此通知
二〇〇七年七月二日
主题词: 城乡建设 安全 生产 通知
发至:区质监站,各镇(街)建管站,各建筑业企业,各监理企
业。
抄送:城区建设开发中心,顺德科技工业园开发中心,各镇(街)
城市建设管理办公室,区建筑业协会,区市政业协会,区房地产业商会,杨小晶副区长。
佛山市顺德区建设局秘书科 2007年7月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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