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党建工作
1、按“五好”标准加强班子建设,班子整体坚强有力,带领干部职工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经局年底考核,领导班子建设达“较好”以上。
2、坚持党内生活制度和和请示报告制度。认真执行《民政系统直属单位党支部委员会议事规则》,坚持民主集中制,加强集体领导,重大问题经党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决定。无违反组织原则现象。
3、做好后备干部建设和党员发展工作。党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好,在各项工作中能较好地发挥骨干和模范带头作用。
4、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无违法违纪案件。
二、精神文明建设
1、保持市级文明单位,争创市级文明标兵单位。
2、积极开展创建学习型单位活动,全面提高员工素质。
3、积极开展创建文明城市、文明单位和安全文明单位活动,及时完成局部署的各项创建任务,创建工作台帐齐全。
4、继续开展与“法轮功”邪教组织的政治斗争。
5、抓好职工教育,完成局下达的各项学习教育内容,并取得一定成效。
6、职工队伍思想稳定、风气正、精神面貌好,本单位无违法和严重违纪事件。
7、做好经常性的思想工作,落实思想政治工作八项制度,及时发现和解决职工中一些倾向性和苗头性问题,无矛盾上交现象。做好离退休干部,本单位无集体上访。
三、单位内部管理
1、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继续实行全员聘用制。
2、岗位职责、各项规章制度健全并切合本单位实际,抓好落实,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工作秩序良好。
3、财务管理严格规范,帐目清楚,专款专用,无违反财务制度等问题。
4、做好安全生产和内部保卫工作,全年无等级事故、无非正常死亡、无失窃。
5、单位内环境和室内卫生达标,无裸露垃圾、食物中毒。
6、计划生育达标。
四、业务和基本建设
1、完善各项规章制度。
2、实行服务公示制,军休干部满意率达90%以上。无因服务质量问题导致来信来访。
**民政局: **军休所: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二00五年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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