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住建局:加强本系统法律法规宣传工作;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和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协助有关部门搞好法制宣传一条街、法制广场建设,加强对建筑人员的法制教育;依法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县民政局:依法做好最低生活保障,救灾救济、优抚安置、社会福利和社会行政事务管理等工作;加强对流浪人员的救助保护工作;加强对社会团体的管理工作;加强基层民主法制建设,落实“四民主、两公开”制度,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和“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创建活动。
卫计局:一)开展人口、计生、公共卫生、医疗服务等部门法律法规的宣传。
(二)加强所属医疗单位和从业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三)指导、检查、督促基层计生、卫生部门做好依法行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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