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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人员的任免管理规定

2022-04-29 来源:榕意旅游网


管理人员的任免管理规定

湘长防司(003号)

第一条 目的

1、规范公司各级行政管理人员人事任命前的谈话和考察、履职中的试用和考核与转正、薪酬调整等的管理程序。

2、规范公司各级行政管理人员人事免(降)职或辞退前的谈话和考察、免(降)职后的观察、薪酬调整和辞退等的管理程序。

第二条 适用范围

公司范围内的各级行政管理人员。

第三条 人事任命的原则

1、对高层管理人员岗位要求:决策果断,目标明确,监督到位,爱岗敬业,宁缺毋滥。

2、对中层管理人员岗位要求:服从领导,方法正确,检查到位,责任心强,有可塑性。

3、对基层管理人员岗位要求:雷厉风行,执行力强,落实到位,结果确认,及时汇报。

第四条 管理人员的层级界定

1、高层管理人员:总经理助理、总监、副总经理、总经理

2、中层管理人员:各行政部门正、副职主管

3、基层管理人员:生产部门班组长、各行政部门核心骨干

第五条 人事任命程序

1、人事任命前的谈话和考察

1.1、在进行人事任命前,由直接主管领导对将要任命的人员直接进行事前摸底谈话,从侧面了解该人员对本部门管理的思路、欲望和兴趣以及对本部门员工的责任心、业务能力和工作状态等进行评价。

1.2、对将要任命的人员,由直接主管领导从本部门的其他员工和其它部门主管进行间接了解周边人员对他(她)的评价。

1.3、客观、真实地分析将要任命的人员综合素质情况,并结合人事任命原则,确定是否下达人事任命文件或人事令。

2、人事任命的下达

对已确认通过的人事任命,由办公室下达广而告之的人事任命文件或人事令,以便新任命的主管名正言顺地开展工作。

第六条 履职中的试用、考核和转正程序

1、不管是外聘主管,还是内聘主管,对新任命的主管试用期统一为1~3个月。

2、根据试用期间新任命的主管的实际情况,按照《行政管理人员考评表》要求,由其直接主管领导提前或到期时填写《行政管理人员考评表》,对其业务能力、责任心、工作方法、工作质量和工作业绩等进行综合考核,报总经理审批后,以确认其是否符合转正要求或有无进行继续试用的需要。

3、经考核合格的主管,办公室应予以及时转正确认和按照公司规定进行薪酬调整。

第七条 人事免(降)职或辞退程序

1、人事免(降)职前的谈话和考察

1.1、在进行人事免(降)职前,由直接主管领导对将要免(降)职的人员直接进行摸底谈话,以了解该主管在听到将要免(降)职时的精神状态和可能产生的负面影响。

1.2、根据对将要免(降)职的人员事前谈话的考察情况,确定如何下达人事任免文件或人事令,尽可能降低因此产生的负面影响和对工作推动的不利因素。

2、人事免(降)职的下达

2.1、对已确认通过的人事免(降)职,由公司下达广而告之的人事任免文件或人事令,以便免(降)职人员开展后续工作。

2.2、对已下达人事任免文件或人事令的人员,按照公司规定及时做相应的薪酬调整。

3、辞退程序

对已确认对该行政管理人员做辞退处理,由办公室主管私下通知该辞退人员并限期在3个工作日内办理所有相关手续和财务结清手续。

第八条 管理

1、办公室按照本规定第五至七条要求,配合相关主管开展对管理人员任免过程中的信息跟进工作。

2、办公室应建立健全公司行政管理人员详细档案,并分类、标识、妥善保存和管理。

3、对需进行薪酬调整的人员,办公室按照公司有关规定提出薪酬方案,经主管副总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后交财务部备案。

第九条 实施日期

本规定从2020年10月01日起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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