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参保登记: 1、提交:《单位申请登记表》和《参保人员基本情况登 记表》的打印件和电子文件各1 份 2、提交:单位工商营业执照证复印件1 份 、参保人员 身份证复印件1 份、1寸彩照1 张。
二、缴费基数和标准:在职职工月缴费基数为职工月 应发工资数,月平均缴费基数原则不低于长沙县上年度社 会平均工资(1210 元/月),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比例 7%, 个人2%;大病互助60 元/人/年;生育保险单位缴费比 例 0.7%,人个不缴纳生育保险费。医疗和生育保险费的征 缴实行银行托收的方式。
三、医疗保险待遇:参保人员从缴纳基本医疗保险的 下月起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发放医保手册和个人帐户 (银行存折或IC卡),六个月后享受大病互助待遇。当 月未缴纳基本医疗保险的,医保中心从下月起暂停参保人 员享受基本医疗待遇。
四、其它事项:如果单位有常住外地的人员,须提交《异 地安置人员定点医疗机构登记表》,如果参保人员有异动 (调入、调出、辞职、退休等)时,单位医保经办人须于 每月5 号前报《参保人员异动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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