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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VC排水管施工工艺

2024-07-07 来源:榕意旅游网
建筑排水硬聚氯乙烯管道工程技术规程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of PVC-U Pipe Work for Building Drainage

CJJ/T 29—98

目 录 1 总则 2 术语 3 设计

3.1 管道布置 3。2 管道水力计算 4 施工

4.1 -般规定 4。2 备料 4。3 管道粘接 4。4 埋地管铺设 4。5 楼层管道安装 5 验收

附录A 横管水力计算图 本规范用词说明

主编单位: 上海建筑设计研究院 批准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 1999年4月1日 1 总则

1.0。1 为使建筑排水硬聚氯乙烯管道工程的设计、施工及验收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确保质量,制订本规程.

1。0.2 本规程适用于建筑高度不大于100m的工业与民用建筑物内连续排放温度不大于40℃,瞬时排放温度不大于80℃的生活排水管道的设计、施工及验收.

1。0.3 建筑排水硬聚氯乙烯管道的管材和管件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建筑排水用硬聚氯乙烯管材》(GB/T5836.1)、《排水用芯层发泡硬聚氯乙烯管材》(GB/Tl6800)和《建筑排水用硬聚氯乙烯管件》(GB/T5836.2)的要求。

1。0。4 建筑排水硬聚氯乙烯管道工程的设计、施工及验收除应符合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 防火套管 Fire stoping sleeves 由耐火材料和阻燃剂制成的,套在硬聚氯乙烯管外壁可阻止火势沿管道贯穿部位蔓延的管子。

2.0.2 阻火圈 Firestops Collar 由阻燃膨胀剂制成的套在硬聚氯乙烯管道外壁的套圈。火灾时,阻燃剂受热膨胀挤压聚氯乙烯管道,使之封堵,起到阻止火势蔓延的作用。

2.0。3 H管 H Pipe 用于通气立管与排水立管连接的管件,起结合通气管的作用。 2.0.4 管窿 Pipe alley 为布置管道而构筑的狭小的不进人空间.

2。0。5 补气阀 Air admittance valve 系能自动补入空气,平衡排水管道内压力的单向空气阀. 3 设计 3。1 管道布置

3。1。1 管道明敷或暗敷布置应根据建筑物的性质、使用要求和建筑平面布置确定。

3.1.2 在最冷月平均最低气温0℃以上,且极端最低气温一5℃以上地区,可将管道设置于外墙. 3。1。3 高层建筑中室内排水管道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立管宜暗设在管道井或管窿内。

2 立管明设且其管径大于或等于ll0mm时,在立管穿越楼层处应采取防止火灾贯穿的措施.

3 管径大于或等于110mm的明敷排水横支管接入管道井、 管窿内的立管时,在穿越管井、管窿壁处应采取防止火灾贯穿的措施.

3.1.4 横干管不宜穿越防火分区隔墙和防火墙;当不可避免确需穿越时,应在管道穿越墙体处的两侧采取防止火灾贯穿的措 施。

3。1。5 防火套管、阻火圈等的耐火极限不宜小于管道贯穿部位的建筑构件的耐火极限。

3.1.6 管道不宜布置在热源附近;当不能避免,并导致管道表面温度大于60℃时,应采取隔热措施. 立管与家用灶具边缘净距不得小于0。4m。

3.1.7 管道不得穿越烟道、沉降缝和抗震缝。管道不宜穿越伸缩缝;当需要穿越时,应设置伸缩节。 3。1.8 管道穿越地下室外墙应采取防止渗漏的措施.

3.1.9 排水立管仅设伸顶通气管时,最低横支管与立管连接处至排出管管底的垂直距离h1不得小于表3.1。9中数值(图3。1.9). 最低横支管与立管连接处至排出管管底的垂直距离 表3。1。9 垂直距离 h1 (m) 0。45 0.75 1。20 3.00 6.00 建筑层数 ≤4 5~6 7~12 13~19 ≥20 3.1.10 当排水立管在中间层竖向拐弯时,排水支管与排水立管、排水横管连接,应符合下列规定(图3。1。10): 1 排水横支管与立管底部的垂直距离h1应按本规程第3。1。9条确定。 2 排水支管与横管连接点至立管底部水平距离不得小于1。5m。 3 排水竖支管与立管拐弯处的垂直距离不得小于0。6m。

3.1。11 排水立管应设伸顶通气管,顶端应设通气帽。 当无条件设置伸顶通气管时,宜设置补气阀。 3。1。12 伸顶通气管高出屋面(含隔热层)不得小于0.3m,且应大于最大积雪厚度.在经常有人活动的屋面,通气管伸出屋面不得小于2m。

3.1.13 伸顶通气管管径不宜小于排水立管管径。 在最冷月平均气温低于 -13℃ 的地区,当伸顶通气管管径小于或等于125mm时,宜从室内顶棚以下0.3m处管径放大一号, 且最小管径不宜小于110mm. 3。1.14 通气管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通气管最小管径应按表3.1.14确定。

通气管最小管径(mm)表3。1.14 通气管名称 器具通气管 环形通气管 排水管管径(mm) 40 50 75 90 110 125 160 40 40 — - 50 - — - 40 40 40 50 50 — 通气立管 — - - — 75 90 110 2 通气立管长度大于50m时,其管径应与污水立管相同.

3 两根及两根以上污水立管同时与一根通气立管相接时,应以最大一根污水立管按表3。1。14确定通气立管管径,且其管径不宜小于其余任何一根污水立管管径。 4 结合通气管管径不宜小于通气立管管径.

3.1。15 结合通气管当采用H管时可隔层设置,H管与通气立管的连接点应高出卫生器具上边缘0。15m。 3。1。16 当生活污水立管与生活废水立管合用一根通气立管,且采用H管为连接管件时,H管可错层分别与生活污水立管和废水立管间隔连接,但最低生活污水横支管连接点以下应装设结合通气管. 3。1.17 管道受环境温度变化而引起的伸缩量可按下式计算: △L=L·α·△t

式中 △L—— 管道伸缩量(m); L—— 管道长度(m);

a—— 线胀系数,采用6×10~8×10 m/(m·℃); △t—— 温差(℃)。

3.1。18 管道是否设置伸缩节,应根据环境温度变化和管道布置位置确定. 3。1.19 当管道设置伸缩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层高小于或等于4m时,污水立管和通气立管应每层设一伸缩节;当层高大于4m时,其数量应根据管道设计伸缩量和伸缩节允许伸缩量计算确定。

2 污水横支管、横干管、器具通气管、环形通气管和汇合通气管上无汇合管件的直线管段大于2m时,应设伸缩节,但伸缩节之间最大间距不得大于4m (图3。1。19). 3 管道设计伸缩量不应大于表3.1.19中伸缩节的允许伸缩量。 伸缩节最大允许伸缩量(mm) 表3。1.19 管径(mm) 最大允许伸缩量 50 12 75 15 90 20 110 20 125 20 160 25 —5

—5

3。1。20 伸缩节设置位署应靠近水流汇合管件(图3。1。20),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立管穿越楼层处为固定支承且排水支管在楼板之下接入时,伸缩节应设置于水流汇合管件之下( 图3。1.20中的(a)、 (c))。

2 立管穿越楼层处为固定支承且排水支管在楼板之上接入时,伸缩节应设置于水流汇合管件之上(图3。1。20中的(b))。

3 立管穿越楼层处为不固定支承时,伸缩节应设置于水流汇合管件之上或之下(图3。1. 20中的(e)、(f))。

4 立管上无排水支管接入时,伸缩节可按伸缩节设计间距置于楼层任何部位(图3。1.20中的(d)、(g))。 5 横管上设置伸缩节应设于水流汇合管件上游端。

6 立管穿越楼层处为固定支承时,伸缩节不得固定;伸缩节固定支承时,立管穿越楼层处不得固定。 7 伸缩节插口应顺水流方向。

8 埋地或埋设于墙体、混凝土柱体内的管道不应设置伸缩节。 3。1.2l 清扫口或检查口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立管在底层和在楼层转弯时应设置检查口,检查口中心距地面宜为lm。在最冷月平均气温低于 -13℃ 的地区,立管尚应在最高层离室内顶棚0。5m处设置检查口。 2 立管宜每六层设一个检查口。

3 在水流转角小于135度的横干管上应设检查口或清扫口。

4 公共建筑物内,在连接4个及其以上的大便器的污水横管上宜设置清扫口. 5 横管、排出管直线距离大于表3.1.2l的规定值时,应设置检查口或清扫口。 横管在直线管段上检查口或清扫口之间的最大距离 表3。1。21 管径(mm) 距离(m) 50 10 75 12 90 12 110 15 125 20 160 20 3。1。22 当排水管遣在地下室、半地下室或室外架空布置时,立管底部宜设支墩或采取固定措施. 3。2 管道水力计算

3。2。1 卫生器具的排水流量、当量、排水管外径,应按规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J15)确定,但大便槽和盥洗槽的排水流量、当量、排水管外径宜按表3。2。1确定。 大便槽和盥洗槽排水流量、当量、排水管管径 表3。2.1 卫生器具名称 排水流量(L/s) 当量 排水管管径(mm) 2.0~2。5 2.5~3.0 0。2 6.0~7.5 7.5~9.0 0.6 110 160 50~75 大 小于或等于4个蹲位 便 槽 大于4个蹲位 盥洗槽(每个龙头) 3。2.2 生活排水设计秒流量,应按规行的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 ( GBJ15 ) 计算确定。 3。2.3 排水立管的最大排水能力应按表3。2.3确定。 排水立管最大排水能力(L/s) 表3.2。3 管径(mm) 仅设伸顶通气管 有专用通气立管或主通气立管 50 75 90 110 125 160 1.2 3。0 3。8 5.4 7。5 12.0 — — — 10.0 16.0 28.0 注: 本表系排出管、横于管比与之连接的立管大一号管径的情况下的排水能力. 3.2。4 排水横管水力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可按公式计算:

式中 V —- 流速(m/s);

n —- 粗糙系数,宜采用0.009; R —- 水力半径(m); I —— 管道坡度。 2 可按本规程附录A横管水力计算图确定.

3。2.5 横管最小坡度和最大计算充满度应按表3.2.5确定. 横管最小坡度和最大计算充满度 表3。2.5 管径(mm) 50 75 90 110 125 160 最小坡度(%) 1。20 0.70 0。50 0.40 0.35 0.20 最大充满度(h/D) 0.5 0。5 0.5 0.5 0。5 0.6 3.2。6 排水立管管径不得小于横支管管径。 3.2.7 埋地管最小管径不得小于50mm。 4 施工 4。1 -般规定

4。1.1 管道安装工程的施工应具备下列条件: l 设计图纸及其他技术文件齐全,并经会审通过;

2 有批准的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已进行技术交底 ;

3 材料、施工力量、机具等已准备就绪,能正常施工并符合质量要求; 4 施工现场有材料堆放库房,能满足施工需要。

4.1。2 在整个楼层结构施工过程中,应配合土建作管道穿越墙壁和楼板的预留孔洞。孔洞尺寸当设计未规定时,可比管材外径大50~100mm.管道安装前,应检查预留孔的位置和标高,并应清除管材和管件上的污垢。 4。1。3 当施工现场与材料储存库房温差较大时,管材和管件应在安装前在现场放置一定时间,使其温度接近环境温度。

4.1。4 楼层管道系统的安装宜在墙面粉刷结束后连续施工。当安装间断时,敞口处应临时封闭。

4.1。5 管道应按设计规定设置检查口或清扫口.检查口位置和朝向应便于检修。 当立管设置在管道井、管窿或横管设置在吊顶内时,在检查口或清扫口位置应设检修门。

4.1.6 立管和横管应按设计要求设置伸缩节。横管伸缩节应采用锁紧式橡胶圈管件;当管径大于或等于160mm时,横干管宜采用弹性橡胶密封圈连接形式。当设计对伸缩量无规定时,管端插入伸缩节处预留的间隙应为:夏季,5~10mm;冬季,15~20mm。

4。1。7 非固定支承件的内壁应光滑,与管壁之间应留有微隙。

4.1。8 管道支承件的间距,立管管径为50mm的,不得大于1。2m;管径大于或等于75mm的,不得大于2m;横管直线管段支承件间距宜符合表4。1.8的规定。

横管直线管段支承件的间距 表4.1。8 管径(mm) 40 50 75 90 110 125 160 间距(m) 0。40 0。50 0.75 0.90 1.10 1.25 1.60 4。1。9 横管的坡度设计无要求时,坡度应为0。026。 4.1。10 立管管件承口外侧与墙饰面的距离宜为20~50mm. 4.1。11 管道的配管及坡口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锯管长度应根据实测并结合各连接件的尺寸逐段确定.

2 锯管工具宜选用细齿锯、割管机等机具。端面应平整并垂直于轴线;应清除端面毛刺,管口端面处不得裂痕、凹陷。

3 插口处可用中号板挫挫成15度~30度坡口.坡口厚度宜为管壁厚度的1/3~ 1/2。坡口完成后应将残屑清除干净。

4.1。12 塑料管与铸铁管连接时,宜采用专用配件。当采用水泥捻口连接时,应先将塑料管插入承口部分的外侧,用砂纸打毛或涂刷胶粘剂后滚粘干燥的粗黄砂;插入后应用油麻丝填嵌均匀,用水泥捻口。塑料管与钢管、排水栓连接时应采用专用配件。

4。1。13 管道穿越楼层处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管道穿越楼板处为固定支承点时,管道安装结束应配合土建进行支模,并应采用C20细石混凝土分二次浇捣密实.浇筑结束后,结合找平层或面层施工,在管道周围应筑成厚度不小于20mm,宽度不小于30mm的阻水圈。 2 管道穿越楼板处为非固定支承时,应加装金属或塑料套管,套管内径可比穿越管外径大10~20mm,套管高出地面不得小于50mm.

4.1.14 高层建筑内明敷管道,当设计要求采取防止火灾贯穿措施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立管管径大于或等于110mm时,在楼板贯穿部位应设置阻火圈或长度不小于500mm的防火套管,且应按本规程第 4.1.13第一款的规定,在防火套管周围筑阻水圈(图4.1.14-1).

2 管径大于或等于110mm的横支管与暗设立管相连时,墙体贯穿部位应设置阻火圈或长度不小于300mm的防火套管,且防火套管的明露部分长度不宜小于200mm (图4.1.14-2).

3 横干管穿越防火分区隔墙时,管道穿越墙体的两侧应设置阻火圈或长度不小于500mm的防火套管(图4。1.14。3)。 4。2 备料

4.2.1 管材、管件等材料应有产品合格证,管材应标有规格、生产厂的厂名和执行的标准号,在管件上应有明显的商标和规格。包装上应标有批号、数量、生产日期和检验代号。

4。2。2 胶粘剂应标有生产厂名称、生产日期和有效期,并应有出厂合格证和说明书. 4.2。3 防火套管、阻火圈应标有规格、耐火极限和生产厂名称。

4.2。4 管材和管件应在同一批中抽样进行外观、规格尺寸和管材与管件配合公差检查;当达不到规定的质量标准并与生产单位有异议时,应按建筑排水用硬聚氯乙烯管材和管件产品标准的规定,进行复检。 4.2.5 管材和管件在运输、装卸和搬动时应轻放,不得抛、摔、拖。 4.2。6 管材、管件堆放储存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管材、管件均应存放于温度不大于40℃的库房内,距离热源不得小于lm。库房应有良好的通风。 2 管材应水平堆放在平整的地面上,不得不规则堆存,并不得曝晒.当用支垫物支垫时,支垫宽度不得小于

75mm,其间距不得大于1m,外悬的端部不宜大于500mm。叠置高度不得超过1。5m。

3 管件凡能立放的,应逐层码放整齐;不能立放的管件,应顺向或使其承口插口相对地整齐排列。 4.2。7 胶粘剂内不得含有团块、不溶颗粒和其他杂质,并不得呈胶凝状态和分层现象;在未搅拌的情况下不得有析出物。不同型号的胶粘剂不得混合.寒冷地区使用的胶粘剂,其性能应选择适应当地气候条件的产品。 4。2。8 胶粘剂、丙酮等易燃品,在存放和运输时,必须远离火源. 存放处应安全可靠,阴凉干燥,并应随用随取。

4。2。9 支承件可采用注塑成型塑料墙卡、吊卡等;当采用金属材料时,应作防锈处理。 4。3 管道粘接

4。3.1 管材或管件在粘合前应将承口内侧和插口外侧擦拭干净,无尘砂与水迹。当表面沾有油污时,应采用清洁剂擦净。

4。3。2 管材应根据管件实测承口深度在管端表面划出插入深度标记。

4.3.3 胶粘剂涂刷应先涂管件承口内侧,后涂管材插口外侧.插口涂刷应为管端至插入深度标记范围内. 4。3。4 胶粘剂涂剧应迅速、均匀、适量,不得漏涂。

4。3。5 承插口涂刷胶粘剂后,应即找正方向将管子插入承口,施压使管端插入至预先划出的插入深度标记处,并再将管道旋转 90度。管道承插过程不得用锤子击打. 4。3。6 承插接口粘接后,应将挤出的胶粘剂擦净。

4。3.7 粘接后承插口的管段,根据胶粘剂的性能和气候条件,应静置至接口固化为止。 4。3。8 胶粘剂安全使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胶粘剂和清洁剂的瓶盖应随用随开,不用时应随即盖紧, 严禁非操作人员使用。 2 管道、管件集中粘接的预制场所,严禁明火,场内应通风,必要时应设置排风设施。

3 冬季施工,环境温度不宜低于 -10℃,当施工环境温度低于 -10℃ 时,应采取防寒防冻措施。施工场所应保持空气流通,不得密闭.

4 粘接管道时,操作人员应站于上风处,且宜配戴防护手套。防护眼镜和口罩等. 4.4 埋地管铺设

4。4.1 铺设埋地管,可按下列工序进行:

1 按设计图纸上的管道布置,确定标高并放线,经复核无误后,开挖管沟至设计要求深度. 2 检查并贯通各预留孔洞.

3 按各受水口位置及管道走向进行测量,绘制实测小样图并详细注明尺寸、编号; 4 按实测小样图进行配管和预制;

5 按设计标高和坡度铺设埋地管; 6 作灌水试验,合格后作隐蔽工程验收。

4。4.2 铺设埋地管道宜分两段施工。先做设计标高士0。00以下的室内部分至伸出外墙为止,管道伸出外墙不得小于250mm;待土建施工结柬后,再从外墙边辅设管道接入检查井。

4。4。3 埋地管道的管沟底面应平整,无突出的尖硬物.宜设厚度为100~150mm砂垫层,垫层宽度不应小于管外径的2。5倍,其坡度应与管道坡度相同。管沟回填士应采用细土回填至管顶以上至少200mm处,压实后再回填至设计标高。

4。4。4 湿陷性黄土、季节性冻土和膨胀土地区,埋地管敷设应符合有关规范的规定。

4。4.5 当埋地管穿越基础做预留孔洞时,应配合士建按设计的位置与标高进行施工。当设计无要求时,管顶上部净空不宜小于150mm.

4.4.6 埋地管穿越地下室外墙时,应采取防水措施,当采用刚性防水套管时,可按图4。4.6施工。 4。4.7 埋地管与室外检查井的连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与检查井相接的埋地排出管,其管端外侧应涂刷胶粘剂后滚粘干燥的黄砂,涂刷长度不得小于检查井井壁厚度.

2 相接部位应采用M7.5标号水泥砂浆分二次嵌实,不得有孔隙.第一次应在井壁中段,嵌水泥砂浆,并在井壁两端各留20~30mm,待水泥砂浆初凝后,再在井壁两端用水泥砂浆进行第二次嵌实。 3 应用水泥砂浆在井外壁沿管壁周围抹成三角形止水圈(图4。4。7)。

4。4.8 埋地管灌水试验的灌水高度不得低于底层地面高度。灌水15min后,若水面下降,再灌满延续5min,应以液面不下降为合格。试验结束应将存水排除,管内可能结冻处应将存水弯水封内积水沾出。并应封堵各受水管管口。

4.4.9 埋地敷设的管道应经灌水试验合格且经工程中间验收后,方可回填。回填应分层,每层厚度宜0。15m。回填土应符合密实度的要求. 4。5 楼层管道安装

4。5.1 楼层管道的安装,可按下列工序进行:

1 按管道系统和卫生设备的设计位置,结合设备排水口的尺寸与排水管管口施工要求,配合土建结构施工,在墙、梁和楼板上预留管口或预埋管件; 2 检查各预留孔洞的位置和尺寸并加以贯通;

3 按管道走向及各管段的中心线标记进行测量,绘制实测小样图,并详细注明尺寸;

4 按实测小样图选定合格的管材和管件,进行配管和裁管。 预制的管段配制完成后应按小样图核对节点间尺寸及管件接口朝向;

5 选定支承件和固定支架形式,按本规程第4。1。8条规定的管道支承间距选定支承件规格和数量; 6 土建墙面粉刷后,可将材料和预制管段运至安装地点,按预留管口位置及管道中心线,依次安装管道和伸缩节,并连接各管口;

7 在需要安装防火套管或阻火圈的楼层,先将防火套管或阻火圈套在管段外,然后进行管道接口连接. 8 管道安装应自下而上分层进行,先安装立管,后安装横管,连续施工;

9 管道系统安装完毕后,对管道的外观质量和安装尺寸进行复核检查,复查无误后,作通水试验。 4。5。2 立管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l 立管安装前,应先按立管布置位置在墙面划线并安装管道支架。

2 安装立管时,应先将管段扶正,再按设计要求安装伸缩节。此后应先将管子插口试插插入伸缩节承口底部,并按本规程第4.1.6条要求将管子拉出预留间隙,在管端划出标记.最后应将管端插口平直插入伸缩节承口橡胶圈中,用力应均衡,不得摇挤。安装完毕后,应随即将立管固定。 3 立管安装完毕后应按本规程4.1。13条规定堵洞或固定套管. 4。5.3 横管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先将预制好的管段用铁丝临时吊挂,查看无误后再进行粘接。

2 粘接后应迅速摆正位置,按规定校正管道坡度,用木楔卡牢接口,紧住铁丝临时加以固定。待粘接固化后,再紧固支承件, 但不宜卡箍过紧.

3 横管伸缩节安装可按本规程第4.5.2条进行。 4 管道支承后应拆除临时铁丝,并应将接口临时封严。

5 洞口应支模浇筑水泥砂浆封堵。

4.5.4 伸顶通气管、通气立管穿过屋面外应按本规程第4。1.13条的规定支模封洞,并应结合不同屋面结构形式采取防渗漏措施.

4.5。5 接入横支管的卫生器具排水管在穿越楼层处,应按本规程第4.1。13条规定支模封洞,并采取防渗漏措施。

4。5.6 安装后的管道严禁攀踏或借作他用。 5 验收

5.0.1 排水管道工程,应按分项、分部工程及单位工程验收.分项、分部工程应由施工单位会同建设单位共同验收.单位工程应由主管单位组织施工、设计、建设和其他有关单位联合验收。验收应做记录,签署文件,立卷归档。

5。0。2 分项、分部工程的验收,可根据硬聚氯乙烯管道工程的特点,分为中间验收和竣工验收。单位工程的竣工验收,应在分项、分部工程验收的基础上进行。 5。0.3 验收时应具备下列文件: l 施工图、竣工图及设计变更文件; 2 主要材料、零件制品的出厂合格证等; 3 中间试验记录和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4 灌水和通水试验记录; 5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记录;

6 分项、分部、单位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记录。

5.0.4 工程验收时,其检验项目、允许偏差及检验方法应符合表5.0.4中规定.同时应检查和校验下列项目: 管道检验项目、允许偏差及检验方法 表5.0.4 序号 检验项目 允许偏差 (1)每1m高度不大于3mm 1 立管垂直度 (2)5m内,全高不大于10 mm (3) 5m以上,每5m不大于10mm,全高不大于30mm (1)每1m长度不大于2mm 2 横管弯曲度 (2)10m以内,全长不大于8mm (3)10m以上,每5m不大于8mm 3 卫生器具的排水管口及横支管口的纵横坐标 单独器具不大于±10mm 成排器具不大于±5mm 不得小于最小坡度 单独器具不大于±10mm 成排器具不大于±5mm 用水平尺、直尺和拉线测量 挂线锤和用钢卷尺测量 检验方法 用钢卷尺测量 用水平尺或钢卷尺测量 用水平尺和钢卷尺测量 4 横干管坡度 5 卫生设备接口标高 1 连接点或接口的整洁、牢固和密封性; 2 支承件和固定支架安装位置的准确性和牢固性;

3 伸缩节设置与安装的准确性,伸缩节预留伸缩量的准确性;

4 高层建筑阻火圈防火套管安装位置准确性和牢固性;

5 排水系统按规定做通水试验,检查排水是否畅通,有无渗漏。 5。0.5 高层建筑可根据管道布置分层、分段做通水试验。 附录A 横管水力计算图 本规范用词说明

1。0.1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程条文时区别对待,对于要求严格程度 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 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 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 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1。0。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按…… 执行”或“应符合……规定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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