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长质量奖材料清单
一、申报县长质量奖(制造业)的企业应上报以下材料:
1、质量奖(制造业)申报表;
2、组织概述;
3、依据县长质量奖管理办法编制自我评价报告;
4、证实性材料主要包括:
●工商营业执照和商标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县工商部门公章)。
●税务部门提供的纳税证明。
●统计部门提供的销售额等证明。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企业“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财务报表。
●最近三年省级以上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复印件。
●对环境有影响的需要附环保达标证明复印件。
●企业产品获得省名牌产品或市知名产品的证书复印件。
●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
●工业企业主要产品执行标准文本(如执行企业标准,应加盖备案章),主导产品采用国际标准的采标证书复印件。
●企业获得省级以上(含省级)计量确认证书复印件。
●获省级以上(含省级)优秀QC小组的证书复印件。
●企业产品获得新产品证书的,提供省级以上(含省级)科技部门的新产品证书复印件。
●属于生产许可证、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强制性认证、出口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应附证书复印件。
●企业产品出口的,提供海关证明出口数量和金额的复印件(或外汇管理部门的结汇单据复印件)。
●质量奖励证书复印件。
●企业认为还应提供的其它证实性材料等。
●以上材料一式两份上报,展示企业产品和形象的宣传光盘一份
二、申报县长质量奖(服务业)的企业应上报以下材料:
1、质量奖(服务业)申报表;
2、组织概述;
3、依据县长质量奖管理办法编制自我评价报告;
4、服务质量管理工作总结
5、证实性材料主要包括:
●工商营业执照和商标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县工商部门公章)。
●税务部门提供的纳税证明。
●统计部门提供的销售额等证明。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报表。
●对环境有影响的需要附环保达标证明复印件。
●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
●质量奖励证书复印件。
●企业认为还应提供的其它证实性材料等。
●以上材料一式两份上报,展示企业产品和形象的宣传光盘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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