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一公局二公司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
和技术协作活动制度
为促进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技术协作等群众性技术创新活动顺利开展,广泛调动职工参与“管理创新和技术创新”活动的积极性,推动依靠技术进步和管理进步促进企业经营发展的进程,从而达到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目的,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组织机构、工作重点
1、公司成立合理化建议技术协作委员会(以下简称“技协”)。
2、公司“技协”组织办公室设在党群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工作。各项目“技协”可根据施工特点做好创新迁都活动。
3、公司“技协”将活动重点放在基层,及时到施工现场指导,做好成果的经验总结和推广应用工作。并适时地向局“技协”汇报活动开展情况。
(二)成果发布
1、公司“技协”根据实际情况,拟定每2-3年召开一次成果发布会,交流情况,总结经验。成果必须是自上一届合理化建议、技术成果发布会以后的新成果。
2、发布内容:合理化建议、修旧利废、技术革新、技术改造、发明创造、施工中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的应用,并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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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成果发布材料(文字说明、实物、模型或图表等)可根据公司成果发布会的通知要求办理。
4、优秀成果评选,由公司“技协”负责。
(三)评审鉴定
1、凡是职工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和技术协作的项目或措施,由所在单位“技协”组织评审鉴定,提出处理意见,并对实施后的成果负责技术鉴定,计算经济效益。
2、对评审鉴定未采纳的项目,必须及时地向建议人说明原因,并给予鼓励。
3、对评审鉴定有采纳价值而暂无实施条件的项目,除及时向建议人说明情况外,应向上级“技协”报告。
(四)奖励
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和技术协作的项目或措施,必须经过试验和实际应用,并在生产施工或工作中取得成效,根据创造的经济效益多少和工作效率的高低,按照局《科学技术进步奖励暂行办法》、《职工奖励办法》规定的奖励条款进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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