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秸秆补贴政策,补多少钱?
秸秆焚烧是大气污染的重要来源,秸秆禁烧是不少地方环保整治工作的重点,各地对焚烧秸秆的惩罚力度也是很大,罚款、扣粮补、拘留......对于合理利用秸秆的会给予补贴,那么,2018年秸秆补贴政策是怎样的呢? 一、安徽
补助标准:开展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小麦、玉米、油菜按照20元/亩、水稻按照10元/亩的标准进行奖补,其中省财政对皖北三市九县及大别山片区县补助70%,对合肥、芜湖、马鞍山、铜陵市补助30%,其他地区补助50%,其余部分由市、县财政配套。 二、湖北武汉
(一)秸秆直接还田示范项目
补贴对象:为连片种植小麦、油菜、水稻、玉米达500亩以上的农业龙头企业、300亩以上的农民合作社或行政村、150亩以上的家庭农场、100亩以上的种植大户。
补贴标准:按照市区每亩各补贴20元、10元的标准,单个示范点市级最高补贴额不超过5万元。 作业要求:
申报秸秆机械粉碎直接还田的示范主体应与农机专业合作社签订秸秆粉碎还田作业合同,并在当地村委会公示栏公示,要求小麦、水稻机收留茬高度在18厘米以下,油菜留茬高度在25厘米以下,秸秆切碎合格长度应小于15厘米,且碎秆撒布无堆积;腐熟还田的腐熟剂供应企业由各区按规定程序确定,由区农业主管机构与腐熟剂供应企业签订合同,并在区农业部门网站公示秸秆腐熟还田实施主体、规模、供货企业、腐熟技术要求等内容。 (二) 秸秆收贮点和资源化利用示范项目
补助对象:申报秸秆“五化”示范的企业,应在本市注册登记,有固定生产场所、实行周年生产、年利用秸秆1000吨以上。其中,商品有机肥生产企业产能须达1万吨以上,有省级以上肥料产品登记证,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有机肥料》(NY525—2012)标准;其他示范企业,还应提供本年度收购秸秆的凭据台账,以清单形式真实反映销售秸秆者签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秸秆产地、交易日期、数量及金额、企业原料入库单等原始信息,作为落实奖补政策的依据。
补助标准:各区在资金切块限额内,对新建的秸秆收贮企业,按照设计收贮能力每1万吨给予一次性补贴20万元。对开展秸秆“五化”利用,年消耗本市秸秆量1000吨以上、2000吨以上、5000吨以上和10000吨以上的,分别补贴5万元、10万元、20万元和30万元。
三、宁夏
补贴对象:全区各县(市、区)、农垦集团从事水稻玉米种植的各类生产经营者。 补助标准:水稻秸秆灭茬深翻还田每亩补助40元,玉米秸秆机械捡拾打捆每吨补助100元。
作业要求:全区140万亩水稻全部纳入机械灭茬深翻还田范围,深翻浓度达到30厘米以上;玉米秸秆机械捡拾打捆100万吨,每捆一般为50公斤至200公斤的方捆或圆捆。 四、天津
(一)秸秆还田、离田机械化作业补贴扶持
按照《天津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对秸秆还田和离田以及田间秸秆隐患清理机械化作业进行补助。
1、对两茬平作小麦、玉米秸秆机收同步粉碎还田作业按5元/亩配置补助资金。 2、对开展单季作物秸秆隐患清理、秸秆离田的机械化作业按20元/亩配置补助资金。 3、各区可依据《天津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结合实际情况,自行调整秸秆机械化还田、离田作业补助标准,但不得用于其他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建设。为保证市级补助资金安全有效利用,各区应制定本年度秸秆综合利用资金补助方案。
(二)秸秆综合利用机具购置补贴扶持
1.支持内容。对大型免耕播种机、秸秆粉碎还田机、打(压)捆机、搂草机、青饲料收获机等秸秆综合利用机具购置进行重点补贴,促进其保有量快速增加。
2.补贴标准。对本市农业生产者购置上述秸秆综合利用机具,在中央财政补贴的基础上,给予市财政叠加补贴,具体补贴额按照2018年天津市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规定执行。鼓励各区政府在中央和市财政购机补贴基础上使用地方资金实施叠加补贴。 (三)结对帮扶困难村作业扶持
利用秸秆机械化作业等补助政策,组织专业合作社优先对结对帮扶困难村进行小麦、玉米两茬作物秸秆与粮食收获同步实现粉碎还田肥料化利用,同时积极组织水稻、棉花秸秆离田作业,推动水稻、棉花秸秆实现原料化、燃料化利用。提高结对帮扶困难村秸秆综合利用水平,基本实现农作物秸秆全量化综合利用。
五、江苏盐城
补助对象:实施还田的实际种植者。 补助标准:25元/亩 六、四川成都
对纳入四川省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范围的秸秆综合利用机械,按照中央、省级相关政策试行敞开补贴,在中央资金补贴30%的基础上,市级财政累加补贴20%,达到50%;对年度规模化利用市域内农作物秸秆(含果树枝条)达到1000吨及以上的经营主体,给予每吨100元的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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