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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起重机械操作规程(图文)

2023-05-16 来源:榕意旅游网
一.起重机械 1.塔吊

1.1塔吊荷载限制装置 1.2塔吊行程限位装置 1.3吊钩、滑轮、卷筒与钢丝绳 1.4塔吊保护装置 1.5塔吊外围防护 1.6塔吊的安装与拆卸 2.龙门吊

2.1龙门吊保险装置 2.2龙门吊轨道装置 2.3吊钩与钢丝绳 2.4龙门吊的安装与拆卸 3.物料提升机

3.1安全防护装置 3.2附墙架与缆风绳 3.3动力与传动装置 3.4物料提升机的安装与拆卸 二.起重吊装 1.人员配备 2.标识标牌 3.作业控制 4.高处作业 5.周围安全

一.起重机械

1.塔吊

1.1塔吊荷载限制装置

1.1.1要求

1.塔吊须安装起重量限制器,确保灵敏有效; 2.塔吊须安装力矩限制器,确保灵敏有效。

1.1.2释义

1.起重量限制器能准确地指示出吊臂的仰角及对应工况下起重机允许的额定起重量; 2.力矩限制器独立的完全由计算机控制的安全操作系统,能自动检测出起重机所吊载的质量及起重臂所处的角度,并能显示出其额定载重量和实际载荷、工作半径、起重臂所处的角度。实时监控检测起重机工况,自带诊断功能,快速危险状况报警及安全控制。具有黑匣子功能,自动记录作业时的危险工况,为事故分析处理提供依据。

1.1.3推荐做法

起重限制器

力矩限制器

1.2塔吊行程限位装置

1.2.1要求

1.塔吊安装起升高度限位器,确保灵敏有效; 2.塔吊起升高度限位器的安全越程符合规范要求; 3.塔吊安装幅度限位器,确保灵敏有效;

4.回转不设集电器的塔式起重机安装回转限位器,确保灵敏有效; 5.行走式塔式起重机安装行走限位器,确保灵敏有效。

1.2.2释义

1.塔机应安装吊钩上极限位置的起升高度限位器。对动臂变幅的塔机,当吊钩装置顶部升至起重臂下端的最小距离为800 mm 处时,应能立即停止起升运动,对没有变幅重物平移功能的动臂变幅的塔机,还应同时切断向外变幅控制回路电源,但应有下降和向内变幅运动。对小车变幅的塔机,吊钩装置顶部升至小车架下端的最小距离为800 mm 处时,应能立即停止起升运动,但应有下降运动。所有型式塔机,当钢丝绳松弛可能造成卷筒乱绳或反卷时应设置下限位器,在吊钩不能再下降或卷筒上钢丝绳只剩3 圈时应能立即停止下降运;

2.对动臂变幅的塔机,应设置幅度限位开关,在臂架到达相应的极限位置前开关动作,

停止臂架再往极限方向变幅。对小车变幅的塔机应设置小车行程限位开关和终端缓冲装置。限位开关动作后应保证小车停车时其端部距缓冲装置最小距离为200 mm;

3.对回转处不设集电器供电的塔机,应设置正反两个方向回转限位开关,开关动作时臂架旋转角度应不大于士540°;

4.对于轨道运行的塔机,每个运行方向应设置限位装置,其中包括限位开关、缓冲器和终端止挡。应保证开关动作后塔机停车时其端部距缓冲器最小距离为1000 mm ,缓冲器距终端止挡最小距离为1000 mm。

1.2.3推荐做法

起升高度限位器

变幅限位器

回转限位器

行走限位器

1.3吊钩、滑轮、卷筒与钢丝绳

1.3.1要求

1.吊钩安装钢丝绳防脱钩装置且符合规范要求; 2.滑轮、卷筒需安装钢丝绳防脱装置且符合规范要求; 3.钢丝绳的规格、固定、缠绕符合产品说明书及规范要求。

1.3.2释义

1.吊钩保险装置能防止索具从开口处及绳槽处脱出,必须灵敏有效;

2.滑轮、起升卷筒及动臂变幅卷筒均应设有钢丝绳防脱装置,该装置表而与滑轮或卷筒侧板外缘间的间隙不应超过钢丝绳直径的20 % ,与卷筒侧板最外缘的高度不小于钢丝绳直径的2 倍,装置可能与钢丝绳接触的表面不应有棱角;

3.采用绳夹固定时,数量及间距应符合下表要求,最后一个绳夹距绳端长度不小于

140mm。绳夹滑鞍(夹板)应在钢丝绳承载时受力的一侧,U 形螺栓在钢丝绳尾端,不得正反交错或方向装错,绳夹宜拧紧到使两绳直径高度压扁1/3;

4.钢丝绳不应有GB/T 5972 中规定的报废现象,如有断丝、断股或磨耗量达到报废标准时,应及时更换新绳。

1.3.3推荐做法

吊钩与钢丝绳

滑轮卷筒示意图

1.4塔吊保护装置

1.4.1要求

1.小车变幅的塔式起重机安装断绳保护及断轴保护装置;

2.行走及小车变幅的轨道行程末端安装缓冲器及止挡装置且符合规范要求; 3.起重臂根部绞点高度大于50m的塔式起重机需安装风速仪,确保灵敏有效; 4.塔式起重机顶部高度大于30m且高于周围建筑物需安装障碍指示灯。

1.4.2释义

1.小车变幅的塔式起重机应设置双向小车变幅断绳保护装置;

2.对于轨道运行的塔机,每个运行方向应设置限位装置,其中包括限位开关、缓冲器和终端止挡。应保证开关动作后塔机停车时其端部距缓冲器最小距离为1000 mm ,缓冲器距终端止挡最小距离为1000 mm;

3.对臂根铰点高度超过50m的塔机,应配备风速仪,当风速大于工作允许风速时,应能发出停止作业的警报;

4.塔顶高于30m的塔机,其最高点及臂端应安装红色障碍指示灯,指示灯的供电应不受停机影响。

1.4.3推荐做法

塔吊保护装置

小车断轴保护装置

装置示意图

1.5塔吊外围防护

1.5.1要求

1.使用安装塔吊时,在塔身底部设置防护围栏; 2.塔吊防护门需配备锁并由起重司机专人管理。

1.5.2释义

1.塔吊的外部防护高度不得低于2m,地面砌筑80cm台,上部安装定型化防护栏,四周边框、中间立柱采用方管;

2.塔吊、起重机外部防护方管每400mm刷红白警示漆,正面悬挂规定尺寸的安全警示标示、塔吊使用登记证明、备案证明、检测报告以及司机和信号工的证件等;

3.登塔竖梯应设置防护圈,维修平台应设置防护栏。塔机基础节四周设置防护栏,护栏内只能安置塔机专用配电箱,不得堆放杂物。护栏上应张挂安全警示标牌及安全管理信息牌。护栏做法可参照临边防护有关标准;

4.基础高强地脚螺栓外露部位不应有积水。塔机钢结构外露表面不应有存水,封闭的管件和箱形结构内部不应存留水,防止内部锈蚀。

1.5.3推荐做法

塔底防护示意图

上层防护

防护效果图

1.6塔吊的安装与拆卸

1.6.1要求

1.所有参与安装与拆卸的人员应持证上岗;

2.塔吊的安装与拆卸应制定相应的专项方案,现场安排专人监护; 3.安装与拆卸人员应按相关规范进入施工现场; 4.塔机之间的架设距离符合规定;

5.塔机的任何部位吊具、辅具、钢丝绳、缆风绳和重物与输电线的安全距离应符合相关规定。

1.6.2释义

1.安装与拆卸人员在作业中必须了解自己所从事的项目、部位、内容及安全要求,特别是重量、吊点位置、吊索具的选用等;

2.塔吊的安装与拆卸前进行危险源分析并制定安全防护措施,制定“应急预案”,应对突发情况;

3.塔吊的安装与拆卸人员进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登高作业时应按高处作业要求,穿防滑鞋、系挂安全带等;

4.塔机安装与拆卸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编制专项方案,方案应包含进场、出场、顶升、加高、锚固和拉接等内容;

5.满足两台塔机之间的最小架设距离应保证处于低位塔机的起重臂端部与另一台塔机的塔身之间至少有2m的安全距离,处于高位塔机的最低位置的部件与低位塔机中处于最高位置部件之间的垂直距离不得小于2m,满足塔机运动部分与建筑物及其外围施工设施之间的安全距离不应小于0.6m。

1.6.3推荐做法

塔吊的安装

2.龙门吊

2.1龙门吊保险装置

2.1.1要求

1.龙门吊须安装高度限位器及行走限位器,确保灵敏有效; 2.安装止挡装置、停车固定装置,确保灵敏有效;

3.总用电负荷应与供电能力相适应,电压、电流都在允许范围之内,所有电路设计应符合安全用电规范要求;

4.操作室设置紧急断电开关,开关位置合理,确保灵敏有效; 5.龙门吊机起重天车电源应采用电缆滑索; 6.上人爬梯按相关要求设置护笼、安全门。

2.1.2释义

1.限位器、止轮器要求性能可靠,配备齐全,保证在人员操作失误时有效发挥自控自救的作用,限位器安装在机体上随车行走,水平限位杆安设在地面行程限制位置,当限位器触头滑上限位杆时,限位器即可断电促使设备停车;

2.龙门吊机的各用电器件,电线电缆,应绝缘良好,性能可靠,每台电机都有应做到“一机一匣一漏电保护”,龙门吊机的总电源应采用专用配电箱,不得与其它机械设备混用,避免出现差错;

3天车电源采用电缆滑索,电缆固定的滑环应与电缆联结牢固,滑索应张拉平直,不得出现过度的下挠度而造成高处电缆被拖挂事故,天车还应设有轨道终端限位装置,谨防天车行至终端发生掉道事故,天车轨道的终端也应设有终端止轮器;

4.操作室内的配电箱应放置稳固,并且具有防雨、防潮、防尘功能,操作室应具有能锁闭的房门,操作室的控制原器件应保证动作灵敏,性能可靠,位置合理,便于操作。

5.止挡装置应采用型钢制作,包括立杆和斜撑,距轨道端头应留不小于1m安全距离,挡体宜刷红白相间安全色带,高度与车体上的缓冲器高度相适应,使立杆、斜撑交点与缓冲

器中心在一条水平线上。止挡必须保证有足够的抗冲撞强度。

6.停车固定装置主要种类包括:夹轨钳、铁鞋、锚定装置,在工作暂停、作业结束、维修等各种需停车状态下,司机必须用停车固定装置将车体固定好,现场必须安装夹轨器,宜采用自动联锁形式,铁鞋应采用标准弧面形式,保证鞋与轮紧密接触,日常工作中应随车携带,以便随时取用;

7、走行式龙门吊行走区域应设置人机隔离防护栏,做法参照临边防护栏,并挂设安全警示牌。

2.1.3推荐做法

限位装置与锚固装置

夹轨钳

龙门吊各保险装置

2.2龙门吊轨道装置

2.2.1要求

1.龙门吊机轨道的路基必须坚实、平整,松软土或回填土必须分层压实,设排水沟; 2.钢轨必须统一,严禁在一条线上采用多型号钢轨; 3.轨道应顺直、平整,不得出现凹凸不平和左右弯曲现象; 4.轨道终端应设止轮器,防止吊机出轨; 5.轨道应埋设电阻值不大于4Ω的地线; 6.轨道应及时检查、调整,确保安全作业;

2.2.2释义

1.钢轨、枕木、垫板应连结牢固,采用承轨台线路的承轨台必须满足荷载要求,联接钢轨的鱼尾板、螺栓必须使用与之配套的专用鱼尾板和螺栓,禁止采用代用品,固定钢轨的扣件必须满足龙门吊机跑车的强度,并施拧牢固;

2.轨道纵向坡度不得大于1‰,两侧轨距中心误差不得大于1‰,单侧两轨距误差不得大于6mm,单侧两轨奖高差不得大于2mm;

3.采用枕木的轨道应根据承载需要,两枕木中心间距不得大于60cm;

4.轨道投入使用第一周应测量、检查、调整一次,再至两周、测量、检查调整一次,以后不少于每个月调整一次;

5.经常检查螺连接情况,发现螺栓松动应及时拧紧,发现鱼尾板断裂或钢轨断裂、翻转变形应及时更换,发现枕木断裂、腐朽,应随时更换,发现枕木移位应及时调整并重新更换道钉。

2.2.3推荐做法

轨道

轨道装置

2.3吊钩与钢丝绳

2.3.1要求

1.吊钩应符合规范,不合格的应及时更换;

2.钢丝绳型号选择符合规范,达到报废标准的及时更换;

2.3.2释义

1.吊钩存在缺陷或者危险断面磨损大于5%的应及时更换; 2.钢丝绳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该予以报废:

①.整条钢丝绳断裂;②.麻芯外露; ③.局部外层钢丝伸长呈笼形状态;④.钢丝绳打死结;⑤.锈蚀严重,锈蚀量达40%;⑥.磨损严重,磨损量大于40%; ⑦.断丝率在一个捻距内断丝,同向捻达5%;交互捻达10%;⑧.表面磨损或锈蚀按折减后的断丝数报废;⑨.其他变形损坏。

2.3.3推荐做法

吊钩

钢丝绳

2.4龙门吊的安装与拆卸

2.4.1要求

1.龙门吊的安装与拆卸应制定相应的专项方案; 2.参与安装与拆卸的人员应持证上岗;

3.安装与拆卸现场应设置警戒区域,安排专人监护; 4.基坑边安装龙门吊要进行基坑结构安全验算;

2.4.2释义

1.基础钢筋安装时,需注意埋设轨道预埋件,不得遗漏,与预埋件冲突的钢筋可适当调整位置,预埋件及基础顶面需注意严格控制其标高在规范允许范围之内,因走道梁较长,施工时要合理地进行分段施工,并注意设置伸缩缝和沉降缝。轨道基础完成后,需做好基础两侧的排水工作;

2.走行轨道的安装,应注意做好走道基础的测量,确保其走行轨道的间距、轴线等无误,轨道安装应控制轨道的平顺、轨道接头处的顺接,并利用基础预埋件牢固固定轨道,同时在轨道两端尽头设置限位装置,轨道应可靠固定,螺栓不得松动,压板不得变形,轨面不得有裂纹、疤痕和影响安全运行等缺陷;

3吊机拼装完毕后,应经设计人员和技术部门进行复核验算,并参照设计,对已拼装好的骨架进行复核是否符合设计;

4.作业人员、负责司机应对龙门骨架、天车轨道、起重机构、走行机构进行检查,检查螺栓是否符合设计的大小、数量,销钉是否穿满、到位,保险销是否全部穿满、到位,螺栓是否施拧到位,焊接的焊缝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5.由测量人员对行走的轨道进行测量,以保证龙门走道高差、轨距符合设计要求。

2.4.3推荐做法

龙门吊的安装拆卸

3.物料提升机

3.1安全防护装置

3.1.1要求

1.物料提升机须安装起重限制器、渐进式防坠安全器等装置,确保灵敏有效; 2.物料提升机的停层平台应按要求搭设; 3.物料提升机地面进料口应设置防护围栏。

3.1.2释义

1.当荷载达到额定起重量的90%时,起重量限制器发出警示信号,当荷载达到额定起重量的110%时,起重量限制器应切断上升主电路电源;

2.当吊笼提升钢丝绳断绳时,防坠安全器应制停带有额定起重量的吊笼,且不应造成结构损坏,自升平台应采用渐进式防坠安全器;

3.安全停层装置应为刚性机构,吊笼停层时,安全停层装置应能可靠承担吊笼自重、额定荷载及运料人员等全部工作荷载。吊笼停层后底板与停层平台的垂直偏差不应大于50mm;

4.围栏高度不应小于1.8m,围栏立面可采用网板结构,进料口门的开启高度不应小于1.8m,进料口门应装有电气安全开关,吊笼应在进料口门关闭后才能启动;

5.停层平台外边缘与吊笼门外缘的水平距离不宜大于100mm,与外脚手架外侧立杆(当无外脚手架时与建筑结构外墙)的水平距离不宜小于1m,平台门应采用工具式、定型化;

6.平台门应向停层平台内侧开启,并应处于常闭状态, 高度不宜小于1.8m,宽度与吊笼门宽度差不应大于200mm,并应安装在台口外边缘处,与台口外边缘的水平 距离不应大

于200mm。

3.1.3推荐做法

物料提升机

3.2附墙架与缆风绳

3.2.1要求

1.当导轨架的安装高度超过设计的最大独立高度时,必须安装附墙架;

2.当物料提升机安装条件受到限制不能使用附墙架时,可采用缆风绳,缆风绳的设置应符合说明书的要求;

3.当物料提升机安装高度大于或等于30m时,不得使用缆风绳。

3.2.2释义

1.附墙架的材质应与导轨架相一致,与导轨架及建筑结构采用刚性连接,不得与脚手架连接;

2.附墙架间距、自由端高度不应大于使用说明书的规定值;

3.每一组四根缆风绳与导轨架的连接点应在同一水平高度,且应对称设置,缆风绳与导轨架的连接处应采取防止钢丝绳受剪破坏的措施;

4.缆风绳宜设在导轨架的顶部,当中间设置缆风绳时,应采取增加导轨架刚度的措施,缆风绳与水平面夹角宜在45°~60°之间,并应采用与缆风绳等强度的花篮螺栓与地锚连接。

3.2.3推荐做法

型钢附墙架与埋设

附墙架 缆风绳

3.3动力与传动装置

3.3.1要求

1.卷扬机的设计及制作应符合国家要求;

2.卷扬机应设置防止钢丝绳脱出卷筒的保护装置。该装置与卷筒外缘的间隙不应大于3mm;

3.滑轮直径与钢丝绳直径的比值不应小于30;

4.钢丝绳的选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GB/T8918的规定。

3.3.2释义

1.卷筒节径与钢丝绳直径的比值不应小于30,卷筒两端的凸缘至最外层钢丝绳的距离不应小于钢丝绳直径的两倍;

2.滑轮与吊笼或导轨架,应采用刚性连接,严禁采用钢丝绳等柔性连接或使用开口拉板式滑轮;

3.钢丝绳在卷筒上应整齐排列,端部应与卷筒压紧装置连接牢固。当吊笼处于最低位置时,卷筒上的钢丝绳不应少于3圈;

4.自升平台钢丝绳直径不应小于8mm,安全系数不应小于12,提升吊笼钢丝绳直径不应小于12mm,安全系数不应小于8,安装吊杆钢丝绳直径不应小于6mm,安全系数不应小于8,缆风绳直径不应小于8mm,安全系数不应小于3.5;

5.当钢丝绳端部固定采用绳夹时,绳夹规格应与绳径匹配,数量不应少于3个,间距不应小于绳径的6倍,绳夹夹座应安放在长绳一侧,不得正反交错设置。

3.3.3推荐做法

动力装置

3.4物料提升机的安装与拆卸

3.4.1要求

1.安装高度不宜超过30m,对于超过30m的物料提升机应符合相应规定;

2.安装、拆除单位应具有起重机械安拆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安装、拆除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培训,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

3.基础的位置应保证视线良好,物料提升机任意部位与建筑物或其他施工设备问的安全距离不应小于0.6m。

3.4.2释义

1.超过30m的物料提升机的吊笼应有自动停层功能,停层后吊笼底板与停层台口的垂直高度偏差不应超过30mm,且应具有自升降安拆功能,具有语音及影像信号;

2.安装架体时,每安装2个标准节(不大于8米)应采取临时支撑或临时缆风绳固定,并进行初校正,在确认稳定后方可以继续安装;

3.安装架体时,两边立柱应交替进行,每安装2个节,应将两立柱横向连接成一个整体,架体各个接点的螺栓必须坚固,螺栓应符合架体的孔径要求,严禁扩孔和开孔,更不得漏装或用铁丝代替;

4.在拆除缆风绳或附墙架前,应先设置临时缆风绳或支撑以确保架体的自由高度不超过2个标准节(不大于8米);

5.拆除井架的天梁前,对两立柱应采取加固措施,保证单柱的稳定性; 6.拆除作业中,严禁从高处向下抛掷物件,如果夜间拆除应有良好的照明。

3.4.3推荐做法

物料提升机安装

二.起重吊装

1.人员配备

1.1要求

1.起重机司机必须取得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 2.须设置专职信号指挥或司索人员。

1.2释义

1.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由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门负责签发,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离开特

种作业岗位达6个月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当重新进行实际操作考核,经确认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2.大型吊装时必须安排专人监护;

3.现场应配备足够的信号指挥人员和司索工,信号工和司索工持“信号指挥司索工”证上岗,信号工和司索工应分工明确,不得随意变更;

4.信号工是现场起重吊装(运)作业唯一的指挥者,严禁无证人员指挥,指挥人员熟悉所指挥起重机的性能和状况,佩戴明显的标志。

5.吊装作业人员,包括进场的租赁人员必须经过专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

1.3推荐做法

司机与信号工

2.标志标牌

2.1要求

1.悬挂机械设备安全操作规程,标牌尺寸为80cm×60cm。 2.张贴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复印件。

3.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牌张贴在设备明显处(制式),完工后要交还发证单位。

2.2释义

1.警告语和提示语一般采用黄色背景上黑色文字,如:流动式起重机的基本臂两侧用文字标志:“起重臂下严禁站人”, 流动式起重机的回转尾部两侧用文字标志:“作业半径内注意安全”等;

2.警告标志提示人们注意可能发生的危险,一般采用黄黑相间倾斜条纹标志,如果标志背景使效果减弱,允许使用红白相间标志;

3.禁止和停止标志是制止或在一般情况下不准人们的某种行动而设置的标牌,一般采用红色标志,要求设置这种标志的地方如: 紧急开关、缓冲器、扫轨板、轨道端部止挡和上升极限位置限制器、 大小车滑线、电缆卷筒等。

2.3推荐做法

操作规程示例图 作业人员公示栏

3.作业控制

3.1要求

1.起重机吊运构件、设备前须进行试吊; 2.严格遵守“十不吊”原则; 3.起重机主、副钩禁止同时作业;

4.信号指挥人员应站位得当,要利于保护自身的安全。 5.吊装散物时应捆扎牢固,或采用专用吊笼装物; 6.多机抬吊符合JG/T 100中的有关规定;

7.恶劣环境下,不宜起吊,极端恶劣环境,停止起吊作业。

3.2释义

1.吊装作业前必须严格检查起重设备各部件的可靠性和安全性,并进行试吊,各种起重机具不得超负荷使用;

2.“十不吊”的原则,即:指挥信号不明不准吊 、斜牵斜拉不准吊、 被吊物重量不明或超负荷不准吊 、散物捆扎不牢或物料装放过满不准吊 、吊物上有人不准吊 、埋在地下物不

准吊 、机械安全装置失灵不准吊 、现场光线暗看不清吊物起落点不准吊 、棱刃物与钢丝绳直接接触无保护措施不准吊 、六级以上强风不准吊;

3.遇有大雾、照明不足、指挥人员看不清各工作地点或起重机操作人员未获得有效指挥时,不准进行起重工作;大风禁止露天进行起重工作。当风力达到5级以上时,受风面积较大的物体不宜起吊;

4.作业结束、司机离开现场前应对起重机械采取锁紧、固定及其他防移动、防倾覆等措施;

5.起吊短、碎、易滑等散物料时,必须使用容器,不得直接捆扎起吊,起吊细长物料时,物料至少捆扎两处,在整个吊运过程中应使物料处于水平状态,起吊的重物在整个吊运过程中,不得摆动、旋转。不得吊运悬挂不稳的重物,吊运体积较大的重物,应设溜绳;

6.不得在起吊的重物上悬挂其它重物,吊运大模板、灰斗和大型构件时,必须使用卡环。卡环在使用时应保证销轴和环底受力;

7.信号指挥人员指挥动作应使起重机司机看到,上下信号联系畅通,始终清楚观察到起吊、吊运、就位的全过程,不能看清时,必须增设中间指挥人员,逐级传递指挥信号,开始起吊时应先用“微动”信号指挥,起吊离地200—300mm应停钩检查,确认无误后再实施吊运;

8.多机协作时,应编制专门的方案,抬吊的起重机性能应相似,每台所承担的载荷不得超过本身80%的额定能力,并在作业前进行模拟演练;

9.吊运中突然停电或机械发生故障,吊物不准长时间悬空,要指挥重物落在适当位置; 10.当起重设备处于相邻建筑物、构筑物等设备的防雷装置接闪器的保护范围以外时,应按规定安装防雷装置,野外作业的流动式起重机,再雷雨天应停止作业,并将起重机伸臂放下或收回;

11.各种起重设备的安装、使用及检查、试验等,应遵守相关规程的规定,并应执行国家、行业有关部门颁发的相关规定、规程和技术标准。

3.3推荐做法

安全文明吊装规范

起吊作业

4.高处作业

4.1要求

1.高处作业平台的安装与拆卸和使用符合GB19155的规定; 2.必须安装超高限位器,宜安装低限位器;

3.高处作业品台每班作业前应由设备单位专业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合格后方可施工; 4.操作人员应在地面进出平台;

5在平台内进行电气焊作业时,不能把平台或钢丝绳作为接地线用。

4.2释义

1.安装吊篮要确定选择的楼面上能够承受吊篮的全部重量,吊篮悬吊平台的三面要用密目网封闭严密,设置独立于工作钢丝绳的安全钢丝绳;

2.吊篮升降时必须使用独立的保险绳,绳径不小于12.5 mm,作业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正确系挂安全带,戴安全帽等;

3.电动吊篮安装和二次移位应编制专门的方案,电动吊篮应二人作业,不准许单独一人作业,以便突然停电时,可二人分别操作手动释放装置安全落地;

4.操作人员不得在空中攀缘出入,不准作业人员从一悬挂平台跨入另一个悬挂平台; 5.平台按使用所需长度(不能超过厂方使用说明书上规定的长度)拼装连接成一体(包括两端端头挂架)。各部连接螺栓应紧固,禁止在吊篮平台内用梯子或其他装置取得较高工作高度;

6.严禁在雨雪天进行作业,吊篮不宜在酸碱等腐蚀环境中工作。工作处阵风风速大于8.3m/s(相当于5级风力)时,操作人员不准上吊篮操作;

7.当现场电源电压低于342V时,不得进行作业,当现场电源电压在361V—342V范围内或环境温度超过40度或海拔高度超过1000m时,吊篮的最大载重不得超过额定载荷重量80%。

4.3推荐做法

高处作业

5.周围安全

5.1要求

1.作业区域周边设置防护栏杆; 2.安装警示灯,且警示灯良好有效; 3.危险部位设置安全标志。

5.2释义

1.作业通道保持畅通,对临时拆除的设施要做好明显标识或围栏,然后立即恢复,塔吊、龙门吊底层周围及通道口,必须装设隔离防护栅,龙门吊高度超过30米,须搭设双层安全棚:如无法设置隔离棚,则井架四周必须挂安全网,安全网应三面包满;

2.施工范围下方如有道路时,应进行防护并设置警示线或安全护栏,并且在附近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或配置安全监督员;

3.龙门吊安装警示灯,开车前,必须鸣铃或报警。操作中接近人时,亦应给以断续铃声或报警;

4.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要求,施工现场塔吊、龙门吊等危险场所必须悬挂安全警示牌,包括“禁止通行”“禁止靠近”“禁止入内”等标志牌;

5.处于塔臂回转范围之内的防护棚、加工厂、办公、生活等区域应进行防坠物防护。

5.3推荐做法

安全警示

吊装覆盖区防坠物防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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