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南县2014年度“乡间彩虹”工程固定资产移交表
固定资产名称 建设地点 设计单位 (设计号) 建设内容 受益范围及效应 建设总投资 批准文号 建设时间 建设单位 年 月 日 人生产受益 元 县财政局 验收时间 年 月 日 验收单位 县水利局 建管交接意见 同意接受 移交单位(章)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接收单位(章)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工程管护责任书
工程名称 工程规格 数 量 1 工程经费 元 项目乡镇 施工单位 建设地点 村 合格 工程鉴定意见 管 护 人 管护责任 1、工程运行、使用期间,应及时观测记载。 2、对上述工程应及时地、有针对地采取培土、植草、维修等管护措施。 3、对一切人为损坏,管护人员有权追究损坏人的责任,并进行处理,如解决不了必须及时向管理单位汇报。 4、管护人员应相对稳定,如有变动及时办理管护交接手续。
建设单位: 管理单位: 管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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