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材料采购入库管理及单据传递制度
1. 原材料采购
1.1 跟单部严格按照《生产工程单》确定物料采购需求,并向采购部提交书面的《申购单》,申购单应有统一的格式,并对申购单进行编号。申购单中必须列示:申购单号、生产工单号、物料名称、物料规格(如纸板的坑型、材质、尺寸)、计量单位、数量等信息。
1.2 采购部须对申购单进行稽核,二次审核申购单中需采购的物料信息是否和《生产工程单》中的物料信息相符,采购部不得受理与生产工单不符的物料采购申请。
1.3 采购部严格按照审核无误的申购单向供应商下达《采购单》。采购单列示项目至少包括:采购订单号、申购单号、生产工单号、物料名称、必要的物料规格描述(如纸板的坑型、材质、尺寸)、计量单位、数量、到货时间等。
1.4 采购部下达采购单后,将采购单副本同时传达仓储部库和品质部,作为物料验收入库的参考依据。
1.5 采购部要求供应商在《送货单》至少列示采购订单号、我司生产工单号、必要的物料规格描述(如纸板的坑型、材质、尺寸)、计量单位、数量等信息,各项目信息必须和我司下达的采购单信息一致。供应商送货单一式三联,采购部、仓储部、供应商各一联。
2. 原材料验收入库
2.1 供应商物料到货后通知品质部验收物料,品质部严格按照《采购单》检测物料是否和采购单的中物料信息一致,物料规格及各项指标是否符合标准。验收合格的在供应商
送货单中签字;验收检验不合格的,提请采购部处理。
2.2 仓储部库管员见品质部检验签字后方可办理物料入库手续。若实际验收数量与送货单数量由差异,由库管员在送货单中标注“实收数量”,并要求供应商的送货员共同签字确认。库管员根据相应的采购单、送货单、生产工单、验收结果等信息填制《材料验收入库单》,验收入库单上须有品质部检验和库管员签字,品质部对物料的质量负责,库管员对物料的数量负责。材料验收入库单一式三联,一联匹配对应的送货单传递到采购部,一联由仓储部转交财务部,一联仓储部留存。
2.3 仓储部有义务把好最后一关,保证采购的物料无瑕疵,避免不必要的财产损失。若发现采购的物料规格等与送货单、采购单、生产工单不符或者单据不齐全,仓储部不得办理物料入库手续,并提请相关部门处理。
2.4 仓储部记账员必须根据及时登记物资台账,做到日清月结,保证仓储部的物料台账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3. 单据传递
3.1 跟单部必须向采购部提交书面的《申购单》,同时将每日的《生产工程单》分别传递采购部、仓储部、品质部。
3.2 采购部的采购单在下达供应商的同时,将采购单副本分别传递仓储部、品质部。
3.3 仓储部在办理了物料入库以后,需传递的单据,在次日中午12点之前传递到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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