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查、保养、维修、改造和报废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的管理,提高设备的三率(即机械设备的利用率、完好率、机械效率),确保设备安全,满足施工生产的需要,特制定本规定。 1.一般规定
1.1机械设备进场施工前必须要由项目经理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安全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特种设备必须经专门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1.2机械设备应按其技术性能和使用说明的要求正确使用。缺少安全装置或安全装置已失效的机械设备不得使用。
1.3任何人严禁拆除机械设备上的自动控制机构、力矩限位器等安全装置,及监测、指示、仪表、警报器等自动报警、信号装置。其调试和故障的排除应由专业人员负责进行。
1.4处在运转中的机械严禁对其进行维修、保养或调整等作业。机械设备应按时进行保养,当发现有漏保、失修或超载带病运转等情况时,有关部门应停止使用。
1.5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并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在取得有关部门颁发的操作证、特殊工种操作证后,方可独立操作。
1.6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指令,操作人员有权拒绝执行。由于发令人强制违章作业造成事故者,应追究发令人的责任,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1.7机械作业时,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将机械交给非本操作人员操作。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作业区和操作室。工作时,思想要集中,严禁酒后
操作。
1.8机械操作人员和配合作业人员,都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长发不得外露。高空作业必须系安全带,不得穿硬底鞋和拖鞋。严禁从高处往下投掷物件。
1.9进行两班作业及以上的机械设备均须实行交接班制。操作人员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
1.10机械进入作业地点后,施工技术人员应向机械操作人员进行施工任务及安全技术措施交底。操作人员应熟悉作业环境和施工条件,听从指挥、遵守现场安全规则。
1.11当使用机械设备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服从安全的要求。
1.12当机械设备发生事故或未遂恶性事故时,必须及时抢救,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领导和有关部门听候处理。企业领导对事故应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 2.适用范围
2.1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自有设备、租赁设备和各分承包单位自带的设备。 2.2机械设备:是指参与施工生产的所有机械,包括大中型起重机械、施工电梯、挖掘机、打桩机、混凝土搅拌机、龙门架及井架、混凝土输送泵车等设备。
3.管理职责
3.1公司分管设备的主管领导:审批公司设备购买,租赁合同、同时审查合作对象是否在集团《合格供方名录》内、主持公司设备安全检查。
3.2公司机械设备管理部门:审批设备的需用计划,组织评审设备租赁供方和
设备购买供方,组织设备合同条款会签,组织设备的进场,监督检查出租方对设备维护保养和履约情况,组织对设备安全检查,对各类设备管理资料进行收集、分类、归档。
3.3项目部分管生产的副经理:是分管设备的领导,对本项目设备需用计划进行评定。执行公司有关设备管理的规定,对分包单位自带设备进行监督管理,主持本项目设备安全检查。
3.4项目机管员:贯彻实施公司设备管理规定,制定设备需用计划,保养维修计划,参与本项目的设备验收,报告设备的运行情况并留下记录,组织本项目设备安全检查。
3.5操作人员:熟悉机械设备的性能,坚守岗位,按章操作,做好机械的日常保养,持证上岗。 4.设备采购和租赁
4.1必须坚持“安全高于一切”的设备选购原则,要求做到设备运行中,在能保证自身安全的同时,确保操作工和环境的安全。
4.2设备管理人员应根据本单位生产特点、工艺要求广泛搜集信息(包括:国际、国内本行业的生产技术水平,设备安全可靠程度、价格、售后服务等),经过论证提出初步采购或租赁意见报总经理批准实施。
4.3设备采购前,按安全、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对设备的生产厂商资质及生产能力进行审查及评审,选出合格的设备供应商,需采购的设备必须在合格的设备供应商中进行采购。
4.4严禁采置和租赁国家明令淘汰产品。严禁采购和租赁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规定的,低劣、劣质、结构简陋、没有安全保障的机械产品。
4.5安装、调试、验收、建立档案等。 5.设备的安装和拆卸
5.1大型专用和特种设备的拆装,要求必须具备拆装能力、持有相关资质证书的单位,或邀请具有相关业务能力和资质的单位实施。
5.2大型专用和特种施工设备的拆装,必须按照设备制造厂的相关说明并结合现场具体情况制定拆装作业指导书,负责拆装的工程人员和各工种作业人员必须建立健全并实行岗位责任制,必须持证上岗。
5.3大型专用和特种施工设备的拆装必须如实做好记录。对在拆装过程中发现的一般性缺陷和问题应详尽说明。
5.4凡危及人身、设备安全的重大缺陷和问题,要及时采取有效可行的补救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确保设备使用安全。
5.5重大缺陷和问题经处理后,必须经过本单位检验部门并经安监部门同意并签字后,方可进入下一工序。
5.6大型专用和特种施工设备在拆装后,必须进行检测、验收,并确认各项技术指标达到要求和安全装置齐全有效后,方可正式运行。
5.7对于拆装工作自行实施的,完成后必须由上一级部门组织验收:送外实施的,必须双方共同组织验收。 6.设备的验收检测
6.1机械设备安装单位必须建立如下机械设备安装工程资料档案,并在验收后30日内将有关技术资料移交使用单位,使用单位应将其存入机械设备的安全技术档案:(1)、合同或任务书。(2)、机械设备的安装及验收资料。(3)机械设备的专项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
6.2设备到货验收时,必须认真检查设备的安全性能是否良好,安全装置是否齐全、有效,还需查验厂家出具的产品质量合格证,设备设计的安全技术规范,安装及使用说明书等资料是否齐全;对于特种施工设备,除具备上述条件外,还必须有国家相关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
6.3各种机械设备验收,应备下列技术文件:(1)机械设备安装、拆卸及试验图示程序和详细说明书;(2)各安全保险装置及限位装置调试和说明书;(3)维修保养及运输说明书;(4)安装操作规程;(5)生产许可证(国家已经实行生产许可的起重机械设备)、产品鉴定证书、合格证书;(6)配件及配套工具目录;(7)其他注意事项
6.4机械设备安装后能正常使用,符合有关规定,和使用等技术要求。 7.设备的检查使用
7.1机械设备按照施工平面布置图合理布置,尽可能降低对其周围环境的影响。项目部组织相关部门对进入施工现场的设备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后,分类建立机械设备台帐,并负责存留相关记录。
7.2项目部要做好机械设备的标识工作,按要求悬挂机械设备标识牌。 7.3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按照操作规程操作设备,禁止违规操作,设备现场管理人员必须认真检查监督操作人员,以确保设备安全运行。凡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实行定机、定人、定岗位制度
7.4对于从事危险作业和危及人身安全的设备,应有明显标志和安全措施。 7.5施工设备停放、检修、安装应有统一、固定的位置,场地应安全。对设备进行转移和检修保养时,必须悬挂明显警示标识;对电器设备进行检修时,检修场所必须有雨棚等防雨装置。
7.6大中型施工设备必须定人、定机,实行机长负责制的人机一体化管理。 7.7特种施工设备和大中型施工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进行过技术培训,熟悉本机的操作、保养和技术规程,并取得国家统一发放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严禁无证上岗。
7.8按照施工设备的维护保养规程,进行维护和保养,并如实填写相关记录。 7.9定期进行设备安全检查和检验,切实加强设备使用过程中的监督和检查。设备不得带病运转或超负荷作业,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施工设备,必须立即停机整改,待故障排除后,方能重新工作。
7.10实行设备出勤签证制,必须由现场调度或设备管理人员签字后,设备方可出勤或运转。对于存在明显安全隐患的场地及路段,或设备存在严重故障隐患时,现场指挥和设备管理人员有权制止使用,操作人员有权拒绝操作。 7.11实行设备现场安全管理责任制,建立设备安全风险金,并落实到作业队、班组、单机(组)及个人,做到责任分明,定期考核,并把考核结果同基层设备管理人员、操作和修理人员的个人收入挂钩。 8.设备的保养
8.1一级保养:由操作人员实施,主要对机械设备在操作前、作业后进行“十字作业”保养(清洁、润滑、坚固、调整、防腐),并对一些外部易损部件进行拆洗检查,调整。
8.2二级保养:由维修人员完成,二级保养除一级保养内容外,主要是对机械设备内部各系统进行清洁、润滑和调整,并对可能有问题的部位予以解体进行检查、清洗的调整。
8.3三级保养:指对设备主体进行解体检查和调整,更换达到磨损限度的零部
件。同时对主要零件、部件的磨损情况进行测量和鉴定。三级保养由专业维修人员完成。
8.4设备的各级保养由各设备产权单位负责。 9.机械设备的维修
9.1小修:是一种维护性修理,主要是排除使用不当,保养失误及使用中发生的临时故障和局部损坏,维护机械设备的正常运转,小修应结合保养进行。 9.2中修:是在两次大修之间和新机械设备大修之前有计划的平衡性修理,其目的在于消除总成间损坏出现不平衡的状态,以及可能延长大修间隔期。 9.3大修:是对设备的总状态达到极限磨损的程度进行技术鉴定,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恢复性修理,使性能达到规定的技术要求,以延长使用寿命。 9.4机械设备的各类维修,均由设备产权单位负责实施,且由专业修理人员完成。
9.5项目部要做好《运转记录》,根据实际情况提出机械设备保养维修月度计划,公司监督检查以上修理执行情况。 10.设备更新改造及报废
10.1设备报废的基本原则:1)国家或行业规定需要淘汰的设备。2)设备己过正常使用年限或经正常磨损后达不到要求。3)设备发生操作意外事故,造成无法修复或修复不合算。4)设备使用时间不长,但有更合理更经济先进的设备或在生产使用时需要更换的。5)从安全、精度、效率等方面,已落后于本行业的平均水平。
符合以上情况的设备均可申请报废。
10.2设备报废手续:1)由设备使用部门提出报废申请,经技朮部确认并签
署意见。2)由使用部门负责人填写报废申请单上交技朮部审核,经副总经理批准、移交财务部办理报废结算手续。
10.3设备改造的基本要求:)经过技术论证后,采取新技术、新材料、新的零部件就可以提高设备的综合安全技术水平,经济上也是合算的。2)设备改造要持谨慎负责的态度,不能轻易蛮干,必须按照申请、论证、批准的基本程序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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