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马丽丽
来源:《成才之路》 2013年第2期
江苏 张家港 ●马丽丽
语文课程标准指出:学生要留心周围事物,乐于书面表达,增强作文的自信心,要懂得习作是为了自我表达和与人交流。在教学中,我感觉到不少学生将写作文看作是一件“苦差事”,讨厌作文,甚至对作文怀有恐惧感。大部分学生认为作文太难写,没有灵感,找不到素材,绞尽脑汁也不知道写什么,对作文失去了信心,不乐于写作文。我觉得只有在写作教学中给予科学的指导,让学生在练习写作过程中循序渐进,才能激发学生的写作兴趣,提高写作能力。那么,如何指导学生有效作文,让学生来享受习作的快乐呢?联系我的教学经历和实践,我觉得应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一、例文引路,有样可循
新课程标准指出,习作训练的目的是“让学生易于动笔、乐于表达”。所以,作文教学是有梯度的,中年级仍是作文的起始阶段,无论是题材的选择,还是语言的表述,如果给孩子一个具体的例子,无疑是减少了习作的障碍。有样可循,让学生跳一跳摘到果子,自然会降低学生对习作的难度,从而刺激表达的欲望。四年级上册习作2的两篇例文,直接引导学生正确认识什么是“长处”,什么是值得骄傲的。学生读过之后,自然会发出这样的感叹:这样的长处我也有!于是,孩子们一下子找到了自己许多的闪光点,“打字能手”“小小歌唱家”“乐天派”“萨克斯手”……都孕育而生了。精彩的描述也在畅谈之中不断地涌现出来:如小芮的导入语十分新颖:“夏天夏天悄悄过去留下小秘密,压心底,压心底,就不告诉你。是谁的歌声如此动听?”再比如小钰的描写相当细腻:“可是老师教的第一首曲子又难倒了我,该快的时候我总是慢,该慢的时候我总是快,还把二拍吹成了二拍半,这可急坏了我。”所以说,好的例文为学生进行创新和个性化的作文提供了最基本的土壤。
二、创设情境,激发情感
写作文就是让学生写想说的话,表想吐的情。如果学生始终封闭着幼小的心灵,不肯轻易地打开,那么习作便失去了本质的意义。叶圣陶老先生说过:“口头为语,书面为文,不可偏指,故合言之。”的确,文思如清渠,语言如活水。在作文教学中,我们不能忽视说的训练。关键是要让学生想说、爱说,有说的欲望,有说的兴趣。为了使学生有话可说,不怕说,我们可以创设一个与学生的生活、社会交往相似的情境,在情境中体验回味,情到深处自然会发乎于外,表达就水到渠成了。喜欢活动是学生的天性和共性,活动中蕴含着丰富的作文内容,如活动顺序即写作顺序,学生活动情形即场面描写等。学生是活动的参与者,“活动”与“写作”结合起来,文章自然会“言之有物,言之有情”。如同学们在参与活动时表现出来的动作、神态、心理只要稍作点拨,学生就能较好地写出来,尤其是场面描写,由于有了亲身感受写起来也就更显得得心应手。通过情景创设,就能极易激活学生原有的贮备,激活他们写作的欲望,把“要我写”,变成了“我要写”;其次,通过情境的创设,寓教于戏,把写作变成了一次有
目的、有交际对象的实践。学生既可以品尝到成功的喜悦,又可以真切地表达内心的真情实感。
三、尊重个性,鼓励表达
学生的习作,是作文主体——学生对生活情景的认识反映,是他们内心世界的自我表白,具有创造性和独创性。一个人的灵感、创作欲望只有在极度自由的空间才会飘然而至。在《新课程标准》全面实施的今天,我们的孩子也应该有充分的自由权,自己想说什么就说什么。四
年级上册习作1的要求是:“假如让你按照自己的心愿设立一个节日,你会设立一个什么节?可以写是什么事情让你想到要设立这个节日的,也可以写想象中自己或别人是怎样度过这个节日的。”经过一番启发,孩子们有了头绪,发表自己的想法,有的说想设“爱鸟节”,有的说要设“丰收节”,有的说要设“尊老节”……这时,有只小手欲举又放,我走到小昊身边,拍拍他的肩膀,鼓励他说出自己的想法,他小声地说道:“我怕说出来,大家笑话我!”“没关系,你能有勇气表达的自己的真实想法,这就很棒了。你可以先小声地说给老师听听,好吗?”他凑在我的耳边,悄悄地说道:“我想设立一个水果节。”我听了以后,惊喜万分,并让他大声地说出他想要设立的节日,并由此展开讨论。以下句子就摘自小昊的作文:“水果节那天,人们都会把自己喜欢的水果无偿奉献出来,各种叫得出名的,叫不出名的,摆满了一个个摊点,引得人们两眼发光。”“你看中了一种水果,根本不必小心谨慎地问清价格,只要用手一指,马上就有人给你递上,任你品尝。”我想,学生的习作到底该写什么,不该写什么,该怎么写,又不该怎么写,不能被我们人为地规定和设置多重的所谓的标准来框定,我们要鼓励学生畅达地表达自己的内心,让习作成为他们的快乐之园。
作为语文教师,作文教学之路任重而道远。我们一定要让学生在作文中享受快乐,让学生在快乐中写出优秀的作文,这是学生的权利,也是我们每一位语文教师的责任。
(江苏省张家港市乐余中心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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