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图
︵ 立7 项个 规工 划作 选址日 阶︶ 段︵ 5 个 审工 批建作 阶设用日 段 地︶ 项︵目19规个划设工计作审日 (批︶ 招 )标阶 段︵ 11 个 招监工 标理作 阶、日 段施︶ 工︵ 3 个 阶报工 建作 段施日 工︶ 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项目建议书审批 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 有关部门审批意见(水利、地震等) 牵头单位:规划局 项目申请报告 单位:环保局 时间:5个工作日出具初审意见,时间:7个工作日 单位:发改局(经贸局 环保部门立项意见) 时间:6个工作日 时间:5个工作日 20个工作日内完成(可并联) 消防预审(甲、乙类生产仓储项目) 用地预审 环评报告审批 单位:消防局 单位:国土局 单位:环保局 时间:5个工作日 时间:5个工作日 时间:进入初步设计审批阶段之前 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办理用地审批手续 牵头单位:规划局 单位:国土局 时间:5个工作日 时间:16个工作日内完成(可 并联) 出具规划、建筑设计条件 单位:规划局 时间:6个工作日 设计方案招标与/或规划 部门审批意见(消防、人防、水利、设计方案审批 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投标 管线、海事、航道、地震等) 牵头单位:规划局与/或发改(经贸)局 单位: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时间:5个工作日 时间:3个工作日 单位:规划条件要求的部门 时间:4工作日 初步设计审批 部门审批意见(消防、环保、水利、人牵头单位:规划局 防、气象、国土、管线等) 时间:5个工作日 单位:有关单位 时间:4个工作日 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施工图审查 单位:规划局 单位:审图中心与气象局、人防 时间:3工作日 时间:进入报建施工阶段之前 监理、施工招标 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投标 审核中介机构编制的预算 牵头单位:发改(经贸)局 单位:财政局 时间:8个工作日(同时进单位: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行) 时间:3个工作日 时间:发招标文件前完成 (可并联) 建设施工报建、核发《建设项目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 房屋白蚁防治合同备案 人防设备合同备案 施工许可证》 人防质量监督申请表 牵头单位:建设(房管)局 单位:质量(安全)监督站 单位:建设(房管)局 单位:人防办 时间:3个工作日 时间:0个工作日 时间:2个工作日 时间:2个工作日 7
说明:
1、整个审批流程为45个工作日。
2、圆角矩形是可选过程;虚线是指审批可跨阶段完成。
3、以上流程属市、区审批权限项目,如报省审批项目,无时间承诺。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操作说明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分为立项规划选址、建设用地审批、项目建设招标(审批)、监理施工招标和报建施工五个阶段。每个阶段,都由牵头部门先受理审批业务,并指引申办人到其他联办部门办理相关的审批手续。办理结果最后由牵头部门集中答复申办人(立项规划选址阶段除外)。申办人办理报建的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第一阶段:立项规划选址阶段
一、到规划局(牵头部门)窗口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审批: (一)提交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所需材料,并领取签收《审批跟踪监督卡》(以下简称《监督卡》)。
(二)凭《监督卡》分别到发改局、环保局、消防局、国土局等联办部门窗口提交相关审批材料,并在《监督卡》上签名确认。
(三)将全部联办部门窗口已签收确认的《监督卡》送回规划局窗口。 (四)到规划局窗口领取和签收《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以及《监督卡》等有关材料,办理承诺时限为7个工作日。
二、到发改局(牵头部门)窗口办理建设项目立项审批(项目不需要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由发改局牵头)。
(一)以登记备案方式立项的项目
1.提交办理《企业投资项目登记备案》所需材料,并领取《监督卡》。 2.到发改局窗口领取审批结果,并在《监督卡》上签名确认,办理承诺时限为5个工作日。
(二)以其他方式立项的项目
1.提交办理《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所需材料,并领取签收《监督卡》。
2.凭《监督卡》分别到环保、国土、规划等联办部门窗口提交相关审批资料,并在《监督卡》上签名确认。
3.将全部联办部门窗口已经签收确认的《监督卡》送回发改局窗口。 4.到发改窗口领取和签收立项意见,办理承诺时限为6个工作日。
第二阶段:建设用地审批阶段
到规划局窗口(牵头部门)办理用地审批:
(一)提交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所需材料,并领取签收《监督卡》。
(二)到规划局窗口领取审批结果,在《监督卡》上签名确认,办理承诺时限为5个工作日。
(三)凭《监督卡》到国土局窗口提交相关审批材料,并在《监督卡》上签名确认。
(四)到国土局窗口领取审批结果,在监督卡上签名确认,办理承诺时限为16个工作日。
第三阶段:项目规划设计审批(招标)阶段
一、办理规划、建筑设计条件
(一)到规划局窗口提交办理规划、建筑设计条件所需材料,并在《监督卡》上签名确认。
(二)到规划局窗口领取审批结果,在《监督卡》上签名确认,办理承诺时限为6个工作日。 二、办理设计方案招标
(一)需要进行设计方案招标的项目:到发改局或经贸局(牵头部门)窗口办理设计方案招标审批:
1.到发改局或经贸局(牵头部门)窗口办理招标核准意见。
2.到发改局或经贸局窗口领取和签收招标核准意见以及《监督卡》等有关材料,办理承诺时限为3个工作日。
3.凭《监督卡》到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委托招标手续,并在《监督卡》上签名确认(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自受理委托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招标信息上网公告)。
4.到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领取中标通知书(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在中标结果公示完成后1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通知书)。
(二)不需要进行设计方案招标的项目:到规划局(牵头部门)窗口办理规划设计方案和审批:
1.提交办理规划设计方案和审批的所需材料,并领取签收《监督卡》。 2.凭《监督卡》分别到环保局、人防办等联办部门窗口提交相关审批材料,并在《监督卡》上签名确认。
3.将全部联办部门窗口已经签收确认的《监督卡》送回规划局窗口。 4.到规划局窗口领取审批结果,并在《监督卡》上签名确认,办理承诺时限为5个工作日。
三、到规划局(牵头部门)窗口办理初步设计审批:
(一)提交办理初步设计审批的所需材料,并领取签收《监督卡》。
(二)凭《监督卡》分别到环保局、人防办、气象局等联办部门窗口提交相关审批材料,并在《监督卡》上签名确认。
(三)将全部联办部门窗口已经签收确认的《监督卡》送回规划局窗口。
(四)到规划局窗口领取审批结果,并在《监督卡》上签名确认,办理承诺时限为5个工作日。
四、到规划局(牵头部门)窗口办理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审批: (一)提交办理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所需材料,并领取签收《监督卡》。
(二)凭《监督卡》分别到气象局、人防办等联办部门窗口提交相关审批材料,并在《监督卡》上签名确认,气象局办理承诺时限为5个工作日,凭《监督卡》领取和签收办理结果。
(三)到规划局窗口领取审批结果,并在《监督卡》上签名确认,办理承诺时限为3个工作日。
第四阶段:监理、施工招标阶段
到发改局或经贸局(牵头部门)窗口办理监理、施工招标的审批: (一)提交办理监理、施工招标审批的所需材料,并领取签收《监督卡》。 (二)凭《监督卡》分别向财政局等联办部门窗口提交相关的审批材料,并在《监督卡》上签名确认。
(三)将已经联办部门窗口签收确认的《监督卡》送回发改局或经贸局窗口。 (四)到发改局或经贸局窗口领取和签收招标核准意见以及领取《监督卡》等有关材料,办理承诺时限为3个工作日。
(五)凭《监督卡》到审图中心领取和签收办理结果,办理承诺时限为5个工作日。
(六)凭《监督卡》到财政局窗口签收办理结果,办理承诺时限为8个工作日。
(七)凭《监督卡》到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委托招标手续(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自受理委托 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招标信息上网公告)。 (八)将《监督卡》送回发改局或经贸局窗口。
(九)到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领取中标通知书(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在中标结果公示后1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通知书)。
第五阶段:报建、施工阶段
到建设局(牵头部门)窗口办理工程报建、施工的审批:
(一)提交办理建设施工报建、核发《建设项目施工许可证》审批的所需
材料,并领取签收《监督卡》。
(二)凭《监督卡》分别到质监站、安监站、人防办等联办部门窗口提交相关材料,并在《 监督卡》上签名确认。
(三)将已经质监站、安监站、人防办等联办部门窗口签收确认的《监督卡》送回建设局窗口。
(四)到建设局窗口领取审批结果,并在《监督卡》上签名确认,办理承诺时限为3个工作日。
注意事项:
一、以上文字说明提及的大部分部门都在行政服务中心内设有受理窗口,申办者只须将相关材料按要求提交到中心内各窗口即可办理。
二、各审批部门窗口受理时须将审批过程中应提交的材料、应注意的事项和具体的办理程序一次性明确告知申办者。
三、各阶段的审批时限从最后一个收到申办者交送材料的审批部门窗口签收次日开始计算。如申办者报送的材料不符合要求,需要修改或补交的,则审批时限从申办者修改或补交材料的次日开始重新计算。
四、报建每一阶段都设有一张《监督卡》,审批部门窗口和申办人须按要求填写交接《监督卡》,作为监督各审批部门窗口工作时效和受理申办者投诉的依据。每一报建阶段结束后,《监督卡》交由该阶段的牵头部门窗口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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