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阴荏苒,时光飞逝,半年的实习生涯即将结束,在这半年的时间里,我们也由一个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培训懵懂的学生即将转变为公务员,也从只知道纸上谈兵的学生转变成懂得运用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政法系统干警,身份和角色的转变意味着肩膀的担子加重了,在实习工作中时常听见的就是群众说你是领导,遇到事情政府一定要给我们做主。这话的背后,充分体现了群众对政府工作的信任,也反映出我们工作的担子任重而道远。
我所实习的单位是遵义市汇川区司法局,这里相对全国来说经济比较落后,但对于贵州省来说,遵义市经济在全省处于领先地位。在改革春风的吹拂下,特别是近年,全国上下大力提倡工业强省工业强市的政策下,遵义市汇川区作为2010年国务院批复的贵州省第二个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遵义市实施工业强市的试验田,排头兵和主战场,遵义市党委和政府对汇川区给予了太大的希望与期望。
汇川区作为遵义市的主城区之一,在国家政策的支持下,区委区政府高瞻远瞩,提出全力打造“实力汇川、人文汇川、宜居汇川、宜游汇川、宜业汇川”,为大力发展经济,改善人居环境,提出工厂企业退城进园,先后打造出外高桥工业园区,董公寺工业园区,目前正在开发的高坪机电工业制造园区。在汇川区这片热土中,在党和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勤劳善良的人民创造了一个又一个的佳绩,生活水平逐步改善和提高,在社会经济发展的同时,基层矛盾也逐步凸显,这样的背景下,我们司法行政机关的职能得到充分的发挥,
在实习工作中,在领导的带领下,我们解决了一个又一个的矛盾纠纷,使我增加了阅历,更增长了知识,为今后的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层。在实习工作中调处的比较有代表的矛盾纠纷有下面几件。
对交通事故的调解,陈某于2012年3月16日下午驾驶125型号的摩托车行驶至我镇某路段时,将行人刘某撞成重伤后医治无效死亡。案发后,派出所民警勘察了现场,死者家属与肇事方发生了纠纷,将死者尸体停放在医院拒绝处理,如不及时调处事态将进一步严重,司法所了解情况后,积极向局机关和当地政府力道汇报,征集有关主要领导的同意后,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在司法所的组织下,双方自愿达成协议,一次性支付死者家属各种费用30余万元,受害方家属应当按照国家殡葬管理政策及时处理死者安葬事务,在我们的见证下双方及时进行了履行,纠纷得到有效化解。
遗产继承纠纷的调解,2012年4月28日上午,我所接到村调委会主任的申请,请求调解一起村里的遗产纠纷案件。我们通过走访调查了解到龙某和王某两人为父母遗留下来的一小栋瓦房及宅基地因城市发展征地过程中因征地款而发生纠纷,村委会多次调解未成。双方现矛盾加深,我们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时,给他们讲解《婚姻法》、《继承法》等相关的法律知识,让双方当事人了解继承财产的顺序以及遗产的分配原则,对他们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根据法律规定对当事人的遗产作了分配,双方也认可我们的分配方案,在化解纠纷的同时也让他们解开了多年的愁结。
林地权属纷争的调解,2011年我镇甲村黄某等八户村民与乙村兰某等11户村民因林地权属边界发生纠纷,同年7月镇政府针对争
议问题进行答复,甲村村民不服,于同年9月向区政府申请确权,区政府派员调查取证,做出了行政决定,甲村村民任然不服,于今年4月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受理了此案。
区政府针对此纠纷制定了人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调方案,成立联合调查小组,村调委会,相关行政部门,法院派员共同参与调解,联调小组分头走访了当事人,进行耐心细致的做工作,开庭前,双方当事人在联调小组的主持下来到现场进行调解,法院办案人员,人调解员,林业部门的工作人员共同给双方当事人宣讲《宪法》、《森林法》等有关法律,对《林业林地权属争议处理办法》逐一解释,从乡里乡亲、安定团结方面加以劝导,终于让双方当事人同意对所争议的林地重新确定边界。区政府对协议内容进行了行政确认。长达两年的林地权属纠纷得到了化解,双方当事人到法院撤诉。以上就是我在实习期间经历和调解最为典型的案例。
总体来说,在整个实习期间,我接触了大量的专业人员,和专业知识,通过亲自实践。让我对大学里学习到的专业知识有了更为深刻和生动的理解,通过理论和实践相结合,更加准确的掌握了法律知识的内涵。这次实习经验并不是能够可以通过学校书本知识就可以掌握到的。在实践中,我领会到了,专业知识与实际实践应用上的差别。当前我们国家的法律法规在不断的完善,每天都会有新的法律法规的出台,各种政府文件数不胜数,因此只有每一天,每一刻不断的吸收新的知识,不断完善自己才能够在法律这一行业立足脚步,寻求新的成就。
在这次实习工作中,首先感谢我的母校江西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给我实习的机会,对我们知识的培养,业务素质的提高,理论知识的更新;其次感谢我们局机关提供实习的平台,感谢局机关领导的关怀和指导。最后,我作为江西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培训的一员,结合在学校学习知识的过程和现在工作的具体情况慎重和诚恳的心态给母校在培养学生方面提如下几点意见:
1、在学生的培养方面;对学生应实行因材施教,采用多实践少理论,取消晚自习制度,实践与理论相结合,让学生有更宽的空间,也可根据学生对某套法律知识的喜好或特长重点培养其特长,搞好重点专业的培养建设,加大设备和师资投入。引进或培养一些专业有特长的教师实行名教名校的办学方针,争取搞出在全省乃至全国,有特色的重点专业培养计划,在政法招录体制改革培养中搞出自己学校培养的特色。
2、在专业方面;开设要专业更要系统化,我们所面临的是在学校一年的时间里能不能系统化学到工作中的知识,培训时间本身就段,在这么短的时间里,培训过程中有些科目和课程开得太杂,根本没有达到应有的效果,上课学生都会睡觉,从而浪费和占用了学习其他科目的课堂时间,建议取消有一些不必要的课程,增加开设三大诉讼法的课程。
3、在学校的基础实施建设方面;着重抓好学校图书馆、食堂、计算机房的建设和管理工作。这里管理更为重要这几个部门第一与学生打常打交道,第二也关系到学校教学效果和学校教学资金投入的效果。防止出现个人见效益学校投入没效果的现象。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