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欠钱不还的人可以提起民事诉讼。如果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借款人不按时还款,出借人有权利要求其还款且支付逾期利息,若借款人仍不还款,可以对其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一、没有约定借款利息怎么处理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按照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这里的“不支付利息”是指在约定期限内或无约定期限时,借款权利人催告并主张利息前,借款不支利息。
公民之间的定期无息借贷,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无息贷款经催告不还,出借人要求偿付催告后利息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的利率计息。
按照上述规定,定期无息贷款逾期还款出借人没有主张利息,或不定期无息借贷虽已催告但未要求借款人支付逾期利息,借款人可以不支付利息,反之,则应支付逾期还款利息。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一条债务人在履行主债务外还应当支付利息和实现债权的有关费用,其给付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按照下列顺序履行:
(一)实现债权的有关费用;
(二)利息;
(三)主债务。
二、我国现行《民法典》如何规定借钱不还的相应责任?
按照《民法典》第509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出借人在将借款出借给借款人以后,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其还款义务,若借款人逾期拒不还款的,出借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借款人还钱。
同时,在借款人逾期不还款的,按照《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出借人还可以要求借款人偿还逾期利息。
三、写有效借条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1、借贷双方可以约定逾期利息的计算方式,但不应超过年利率的24%。
2、借贷双方仅约定借贷期限内的利息,没有约定月期利息,出借人可以主张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内的利率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
3、借贷双方既没约定借贷期限内利息,也没约定逾期利息,出借人可以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年利率6%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
如果借款合同或者借据、欠条、收据等字据中有多个借款人和保证人。出借人是可以选择起诉其中一部分人。但是法院会根据案件需要追加其他借款人或者保证人。除了保证人承担的是一般保证责任,而出借人只起诉保证人,法院需要追加借款人为共同被告的这种情况,其他情况,法院可追加,也可不追加。
4、另外还应注意,如果他人在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或者借款合同上签字或者盖章,但未表明其保证人身份或者承担保证责任,或者通过其他事实不能推定其为保证人,出借人请求其承担保证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所以,对于出借人一方,在借款人有其他保证人在以上合同或者字据上签字时,一定要明确其保证人身份,免得到时人民法院不予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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