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破产无力偿还债务要申请破产,进行破产清算。
一、公司倒闭无力偿还债务怎么办
公司倒闭无力偿还债务可以申请破产清算。人民法院在受理了破产的申请之后,应该从判决做出当天起五天之内送至申请人。债权人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应该从判定做出当天起五天之内送至债务人。债务人应该从判定送达当天起十五天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的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和有关的财务会计报告以及工人工资的支付以及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状况。
二、企业申请破产程序
企业破产有以下几个程序:1、债权人或企业自身申请破产;2、进入破产清算程序;3、成立清算组;4、清算组全面接管破产清算的企业;5、对破产企业的财务进行审计;6、破产财产的清理和清算;7、指定财产分配方案;8、指定破产清算报告;9、注册原破产企业的登记。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条的规定,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三、债务人如何申请破产清算
债务人申请破产清算的条件:债务人申请破产时,客观上表现为丧失履行义务的能力。根据破产法的规定,债务人申请破产的条件可以分为两类:1、债务人无力清偿到期债务,财产无力清偿全部债务;2、债务人显然缺乏偿付能力。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二条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第七条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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