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户主去世后,宅基地由村集体回收,但若有子女或亲属满足条件,可继承宅基地和房屋。若子女与户主同村且常住在一起,可继承,但一户多宅会被收回;若子女与户主同村但不常住在一起,也可继承;若有亲属照顾户主晚年,可继承;仅有女儿且已出嫁,可继承但不允许翻建。若女儿迁出户口,可继承使用宅基地,倒塌则被收回。女儿未迁出户口,可确权并自行处理宅基地。
法律分析
(一)、宅基地户主去世后,宅基地由村集体回收
1、宅基地户主为农村集体供养的五保户
集体供养的五保户,无儿无女,他们作为宅基地的户主,在去世之后,宅基地将由农村集体组织收回。
2、宅基地户主为子女户口迁出农村的老人
根据“地随房走”的原则子女可继承农村房屋,但由于子女户口迁出后,则失去继承的机会,就算有,也只能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屋,但若长期闲置,宅基地将会被农村集体组织收回。
(二)宅基地户主去世后,宅基地由子女、亲属继承
1、宅基地户主去世后,由子女继承
(1)宅基地户主去世后,若其子女和宅基地户主属于同一集体内部成员,且经常生活在一起,则可以继承父母的宅基地和房屋。但值得注意的是,我国现在主张一户一宅,若继承后就变成一户多宅,这样也会被收回的。
(2)宅基地户主去世后,若其子女和宅基地户主属于同一集体内部成员,但没生活在一起,可达到宅基地申请条件也可继承父母的宅基地和房屋。但值得注意的是,我国现在主张一户一宅,若继承后就变成一户多宅,这样也会被收回的。
2、宅地基户主去世后吗,由亲属继承
(1)宅基地户主在晚年时,若由家门亲属或兄弟中某个孩子过继过来照顾老人生活的,那么就可继承老人去世后的房子。
(2)宅基地户主在晚年时,没有兄弟姐妹,但由比较远一点的亲戚照顾,后经老人和村上同意后,可继承老人去世后的一切财产。
3、宅基地户主家中仅有女儿且已出嫁
(1)宅基地户主的女儿出嫁且迁出户口:可以继承父母的房屋,也可以使用屋下的宅基地,但不允许翻建或新建,若是倒塌了,则由父母原来所在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回。
(2)宅基地户主女儿出嫁户口未迁出:女儿可以将该宅基地确权在自己名下,并可以新建或翻建,也可转让给其他本村村民。
结语
在宅基地继承问题上,根据不同情况有不同的处理方式。对于集体供养的五保户或子女户口迁出农村的老人,宅基地将由农村集体组织收回。然而,如果宅基地户主有子女或亲属,且符合相关条件,他们可以继承宅基地和房屋。但需要注意的是,现行政策主张一户一宅,若继承后出现一户多宅的情况,宅基地可能会被收回。对于仅有女儿且已出嫁的宅基地户主,女儿可以继承房屋,并使用屋下的宅基地,但不得翻建或新建。如果宅基地倒塌,原村集体经济组织将收回。若女儿户口未迁出,她可以确权宅基地并进行新建、翻建,也可以转让给其他本村村民。根据个人情况,继承宅基地需符合相关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的定义,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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