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和《劳动合同法》等法律规定,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发生意外受伤或患病,符合工伤保险认定条件的,应当享有工伤保险待遇;雇主负有为员工购买工伤保险的义务,且工伤保险是强制性的。如果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受伤或患病,应当立即通知用人单位,并进行工伤鉴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办理工伤认定、赔偿等工作。如果用人单位拒绝办理工伤认定或拒绝赔偿,员工可以通过工会、劳动争议仲裁等途径解决。如解决不了,还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为其职工在失业、工伤、生育和基本医疗、养老保险制度中参加本单位、本地区、本部门的社会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用。”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赔偿劳动者因此受到的损失;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并可以由劳动行政部门处以罚款……(四)未按照规定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3.《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四条:“本条例所称工伤是指在下列情形下,劳动者因工作原因受到的损伤和职业病:(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二)执行工作任务期间;(三)履行用人单位的劳动安排,与工作任务有关联的活动期间。”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未依法支付、节假日不支付工资,未按照规定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等其他违反劳动合同的行为,劳动者请求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的期间为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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