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农作物受灾补贴标准是多少,每个地区的补贴标准是不一样的。
法律依据:《受灾农作物收获机械省级补贴实施方案》
(一)补贴内容。省级资金主要用于收获倒伏玉米、水稻等作物的自走式玉米收获机、自走履带式谷物联合收割机(全喂入)的购置累加补贴;现有玉米收获机加装辅助喂入装置补贴。收获机械购置时间从2020年8月27日起,补贴办理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31日。我省今年受台风影响前,所购置的收获机械不在此次补贴范围。
(二)补贴方式。购置收获机械、加装辅助喂入装置补贴,全省实行“自主购买(加装)、先购(装)后补、县级结算”的补贴操作方式。补贴资金由各县(市、区)统筹使用,据实结算兑付。机具验收结束后,省对市县进行统一结算。
(三)补贴对象。补贴范围为受台风影响农作物倒伏受灾县(市、区)。补贴对象为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其中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四)补贴标准。省级资金实行定额补贴,补贴比例总体不超过单机价格的20%,中央和省级补贴累加不超过50%,玉米收获机最高补贴5万元、水稻收割机最高补贴2万元;玉米收获机加装辅助喂入装置,补贴比例不超过加装费用50%,每台(套)最高补贴额0.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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