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三十七天后会被释放或者会被批准逮捕。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刑事拘留的最长时间就是三十七天,如果拘留三十七天后经过调查、询问犯罪嫌疑人,发现没有犯罪行为或者证据不足的,那么会被立即释放,否则就是超期羁押,是违反办案程序的。如果公安机关认为有犯罪事实,并且有相应的证据证明,那么公安机关会向检察机关申请批捕。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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