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不可以的。
接见准带物品:文化、技术、政治、法律书籍;由监狱医院大夫开具处方并经院长批准的原包装药品,所带药品须以监狱医院院长当日检查鉴定;为罪犯存零花钱每人每次不得超过人民币500元。
法律依据:《监狱法》第四十八条 罪犯在监狱服刑期间,按照规定,可以会见亲属、监护人。
《监狱法》第四十九条 罪犯收受物品和钱款,应当经监狱批准、检查。
探监时可以带信件(检查)、物品(生活用品、学习用品等)、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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