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占地赔偿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进行赔偿,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青苗补偿费。土地补偿费根据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确定。安置补助费根据被征收耕地数量和农业人口数计算,最高不超过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青苗补偿费根据农作物的生长期和产值进行补偿。其他附着物的补偿标准需与相关部门协商,包括迁移费和耕地占用税。
法律分析
高速公路占地赔偿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进行赔偿。农村土地征收赔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构成。
一、土地补偿费
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二、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
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三、青苗补偿标准
对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费。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度产值补偿。对于粮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得到收获的,不予补偿。对于多年生的经济林木,要尽量移植,由用地单位付给移植费;如不能移植必须砍伐的,由用地单位按实际价值补偿。对于成材树木,由树木所有者自行砍伐,不予补偿。
四、其他附着物的补偿标准
征收土地需要迁移铁路、公路、高压电线、通讯线、广播线等,要根据具体情况和有关部门进行协商,编制投资概算,列入初步设计概算报批。拆迁农田水利设施及其它配套建筑物、水井、人工鱼塘、养殖场、坟墓、厕所、猪圈等的补偿,参照有关标准,付给迁移费或补偿费。用地单位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其它非农业建设时,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
结语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高速公路占地赔偿应遵循一定的赔偿标准。赔偿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青苗补偿费。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被征收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安置补助费根据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标准为被征收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偿费最高不得超过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青苗补偿标准根据农作物的不同情况进行补偿。其他附着物的补偿标准需根据具体情况和相关部门协商确定。在占用耕地进行非农业建设时,应缴纳耕地占用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2017修正):第三章 公路建设 第三十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确定公路两侧边沟(截水沟、坡脚护坡道,下同)外缘起不少于一米的公路用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2017修正):第二章 公路规划 第十三条 公路建设用地规划应当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当年建设用地应当纳入年度建设用地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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