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是男女双方没有依法缔结正式的婚姻关系而在一起共同居住生活。双方不构成配偶关系,不随时间的延长而自然成为配偶关系,这是与结婚的本质分别。双方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应按共同共有处理。但有证据证明为当事人一方所专有的除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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