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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不做评残的怎么赔偿

2020-04-19 来源:榕意旅游网

工伤不能评定伤残等级的,可以享受以下工伤保险待遇:由工伤保险基金据实支付劳动能力鉴定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所在省市规定的标准支付住院伙食补助费;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其他。

一、工作劳务发生流产需要赔多少钱?

鉴定是工伤导致的流产了,赔偿的费用包括医疗费、误工费和护理费。医疗费:1.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2.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3.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4.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误工费(停工留薪期待遇):1.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原单位按月支付。2.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3.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护理费:1.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2.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二、工伤公司的工资怎么算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工伤在家休养用人单位应该照常发放工资。工伤赔偿标准又称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具体赔偿项目、标准:

1、医疗费,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住院伙食补助费,标准,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

3、交通费、食宿费,标准,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

4、康复治疗费,标准,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5、辅助器具费,标准,各省、直辖市工伤辅助器具限额标准;

6、停工留薪,标准,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7、护理费,标准,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评定伤残后需要护理的,完全生活不能自理,按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

8、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标准,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三、工伤保险待遇申领规定是怎么样的

工伤保险待遇申领规定是:

1.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2.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3.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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