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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的过错方怎么认定

2023-09-13 来源:榕意旅游网

离婚过错方主要表现为以下形式:

1、不忠实行为;

2、重婚;

3、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4、家庭暴力;

5、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6、不良恶习。

一、什么情况是婚外同居

婚外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他们指有配偶者与婚外的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的行为。婚外同居需要满足三个条件,才能构成婚外同居的情况。

1、有配偶者;

2、不以夫妻名义;

3、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

二、夫妻一方的过错行为有哪些

夫妻一方的过错行为如下:

1、重婚必须满足过错方和第三方的婚姻状况,即婚姻状况;

2、配偶与他人同居,配偶与婚外异性同居,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

3、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通过殴打、捆绑、伤害、强制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对家庭成员的身心造成一定伤害的行为;持续、频繁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必须是长期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行为。

三、同居算是重婚罪吗

同居不等于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生活居住。俗称为姘居。婚内与他人同居不一定属于重婚罪,重婚案件一般由被害人自诉,如果情节比较严重,影响很坏的,即使被害人不起诉,而由人民群众、社会团体或有关部门提出控告,应由人民检察机关审查决定是否构成重婚罪。发现配偶有重婚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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