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2年报销比例为:
(1)在职人员:最高报销比例为95%,最低报销比例为88%。
(2)退休人员:最高报销比例为97%,最低报销比例为93%。
二、职工门诊医疗待遇·
1.起付标准。起付标准按次设定,一个自然日内在同一定点医疗机构多次就医结算的只记一次起付标准,各级别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结算起付标准分别为:
(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村集体卫生室及公立门诊部不设起付线。
(二)二级(含二级、县三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为20元/次。
(三)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结算起付线为40元/次。
(四)起付线以下费用由个人自付。
2.支付限额。一个参保年度内,在职职工医保基金支付门诊统筹年度最高报销限额1500元/人,退休人员医保基金支付门诊统筹最高报销限额2000元/人;门诊统筹支付限额不计入职工医保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门诊统筹费用不纳入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支付范围。
3.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一个参保年度内的,参保人员发生的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范围内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由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按比例支付,具体支付比例分别为:
(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村集体卫生室及公立门诊部支付比例为:在职职工55%,退休人员65%;参保人员办理家庭医生签约后,在签约的基层医疗机构发生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支付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
(二)二级(含二级、县三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为:在职职工55%,退休人员65%。
(三)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为:在职职工50%,退休人员60%。
三、河南省职工医保基本情况
1.参保人数情况截至2020年底,河南省职工医疗参保人数为1336万人,与2019年相比,增加54万人,增长率为4.28%。
2.职工医保基金收支情况2020年河南省职工医疗保险基金收入(含生育保险,下同)520亿元,支出426亿元,累计结余758亿元。总体来看,河南省收大于支,略有结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