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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公证房产有风险吗

2021-08-22 来源:榕意旅游网

法律分析:通常情况下,夫妻双方自愿到民政局申请离婚,民政局工作人员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及财产问题做出处理的,发给离婚证。

双方在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手续后,理应遵守离婚协议书的约定,任何一方不得反悔。现实中,夫妻双方为了规避国家对住房的限购政策。

采取假离婚的方式来购买第二套甚至第三套的事情比较常见。但是,夫妻双方既然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自然会产生法律效力。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做了处理,必须由双方承担真实的法律风险,不能反悔或要求重新分割。

如果以假离婚的方式作为获利的工具,势必要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风险。在我国法律规定中,是不存在假离婚的,因此请各位假离婚的朋友慎重行事。

一、双方签署了离婚协议就算离婚了吗

不是。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所以,解除婚姻关系除了需要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一致外,还需要通过婚姻登记机关的登记及发放相关证件。离婚协议并不是普通的合同关系,是涉及人身关系的特殊协议,所以离婚协议的效力,不但要有一般协议的有效要件,还需要具备法定登记机关的相关手续这一特定形式要件,才能产生法律效力。

作为一种特殊的协议,夫妻双方签订离婚协议书,但由于事后一方认为并非真实意思表示或者反悔等各种原因,双方没有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并领取离婚证的,在现实中经常会发生。

此时,离婚协议书的效力如何认定,往往成为影响后续离婚诉讼判决的一项重要因素。

合法的夫妻关系要解除,需要有法院的离婚判决(包括调解)或者到婚姻登记机关领取离婚证。

当夫妻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时,法律是允许双方当事人协商解除婚姻关系的,这就是通俗所讲的协议离婚。公权力对夫妻是否离婚并不干预。

二、虚假离婚是指什么

虚假离婚是指夫妻一方或双方无离婚真实意义,被对方欺骗或双方通谋离婚的行为。这是普通人对这种没有真正离婚意愿的夫妻离婚的称谓。假离婚随着拆迁补偿、购买二套房、逃避夫妻债务、孩子上学等问题而出现,成为获取利益的工具。这条获取利益的成功捷径让很多夫妻纷纷复制效仿。但需要提醒的是,法律上没有假离婚的概念,只要办理了离婚手续,婚姻关系就真的解除了。所以在办理所谓的假离婚的时候,一定要慎重对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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