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妻子出轨能告第三者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夫妻一方出轨,一般是不能起诉第三者的,第三者是属于不道德的行为,如果要离婚的,只以请求多割财产或者离婚损害赔偿。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婚内出轨怎么收集证据
实践中,建议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收集对方婚内出轨的证据:
1、捉奸时尽可能邀伴同行
当知道对方准备或者正在与他人通奸时,尽可能邀请两到三个愿意出庭作证的人一起前往捉奸,这样即能尽量争取更多的人证。同时尽可能用照相、录音、摄像等方式作好影像记录,这些都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2、尽可能多地收集间接证据
抓奸并不一定要抓到现场,可以尽可能收集其他间接证据,如:聊天记录、电话记录、短信内容、电子或纸质书信、两人在公共场合较为亲密的照片、一起旅游的合影、租房合同、物业和水电费凭据、开房记录、票据、视听资料、证人证言、互赠礼物、村(居)委会、派出所的证明等等。
3、对易消失、更改的证据及时保全、固定
有些证据可能是稍纵即逝的,比如通奸现场等无法再现的场景,可以通过请求公权介入做笔录的方式固定,这样,即使对方以后删除或者更改,那也不受影响。
4、监听监视须谨慎
一些当事人为了取得配偶方不忠的证据,通过不正当途径采购、安装监听和监视设备,而我国法律对这些设备的使用有严格的法律规定,稍有不慎则可能会违反相关法律,最终将承担行政甚至刑事责任处罚。
5、适当借助公权
当事人擅自闯入他人住宅取证,既可能引发侵权责任,也会导致证明力低下等。因此,建议适当借助公权介入。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九条
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以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已经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二、你好关于原配可以起诉第三者吗
原配不可以起诉第三者。男女之间的情感问题是道德的调整的范畴,目前法律是不干预的。如果原配起诉第三者感情侵权的话是不可以的;但是如果出轨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对第三者进行赠与,原配就可以起诉要回,因为第三者不可能是善意第三人不知道赠与财产的属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八十七条规定,承担《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为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配偶。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对于当事人基于《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提出的损害赔偿请求,不予支持。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八十七条承担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为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配偶。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对于当事人基于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提出的损害赔偿请求,不予支持。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三、妻子出轨我打她对吗
1、论妻子是否出轨,丈夫殴打都是不对的,因为暴力行为并不能够解决问题,其对妻子实施暴力行为是不对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男方可以选择与妻子离婚,其妻子违背了夫妻间的忠实义务,但是家庭暴力也是错误的行为。
2、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四、是否可以起诉第三者破坏家庭
第三者破坏别人家庭的可以告,但一般情况下只有当第三者的行为符合以下条件时,才可以起诉:
1、如果达到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程度,那就构成了重婚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如果是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构成破坏军婚罪。
3、第三者以劝说、利诱、授意、怂恿、收买、威胁等方法,向被教唆者(夫妻中的一方)传输犯意(犯罪意图)或者强化坚定其犯意,致使被教唆者按教唆人的犯罪意图实施犯罪的,第三者就要承担教唆犯罪的法律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九条
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以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已经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