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根据我国《保险法》,保险公司在承保风险时,应当根据风险情况和投保人提供的信息确定保险费率和保险金额,并且在保险合同生效前向投保人告知相关条款和注意事项。如果投保人提供虚假情况或者隐瞒重要事实,导致保险公司无法正确评估风险,保险公司可以拒绝承担理赔责任。但是,如果保险公司在理赔时基于投保人的资信情况拒赔,这种行为是不被法律认可的。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四条:“保险人承担保险责任,不得以合同条款以外的理由拒绝承担保险责任。”
2.《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五条:“在保险合同订立前,保险人应当就有关条款和注意事项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
3.《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六十九条:“保险人在保险合同订立前,应当就投保人提供的信息进行核实,并根据风险情况和投保人的要求,确定保险费率和保险金额。”
4.《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七十六条:“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与保险标的有关的一切情况,并按照保险人要求提供有关证明材料。保险人根据投保人所提供的信息确定保险费率和保险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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