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家庭户口是农村户口。但我国限制倡导建立统一的居民户口,取消农业与非农业户口的区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三、创新人口管理(九)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和由此衍生的蓝印户口等户口类型,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体现户籍制度的人口登记管理功能。建立与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相适应的教育、卫生计生、就业、社保、住房、土地及人口统计制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四条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