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劳动消耗的津贴,比如井下津贴、野外工作津贴、高温津贴、海岛津贴、夜班津贴、中班津贴、环卫人员岗位津贴等;
2、保健性津贴,比如卫生防疫津贴、医疗卫生津贴、科技保健津贴、各种社会福利院职工的特殊保健津贴等;
3、技术性津贴,比如特级教师津贴、科研津贴、工人技师津贴、特殊教育津贴等;
4、年龄性津贴,比如工龄津贴、教龄津贴等;
5、其他津贴,比如伙食津贴。
法律依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 第四条 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
(一)计时工资;
(二)计件工资;
(三)奖金;
(四)津贴和补贴;
(五)加班加点工资;
(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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