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人在北京买房不一定可以落户北京,北京买房落户政策分为京籍和非京籍两大类,对于有北京户口的市民,包括集体户口,买房就能落户,但是对于非京籍来说,即使买房了也不能落户,外地人在北京买房落户,满足以下3个条件:
1、在北京连续满五年纳税证明(指个人所得税)或者在北京连续满五年的社会保险证明;
2、受聘于试点城镇企事业单位有突出贡献的具有专业职称的科技、教育、管理等人才。有北京合法有效的暂住证;北京暂住证有效期为6个月,因此购房者买房时暂住证不能过期;
3、必须是在试点城镇有合法固定住所和稳定生活来源的外地人员,得在试点城镇进行一定比例的投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
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
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
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第六条
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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