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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外情没有过错方有赔偿吗

2024-03-15 来源:榕意旅游网

婚外情无过错方一般不会有补偿,因为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的法定理由是过错方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的,婚外情不是可以请求损害赔偿的法定理由。

一、离婚损害赔偿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是离婚损害赔偿的内容。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二、婚外情案件离婚赔偿标准有哪些

婚外情离婚的赔偿标准如下:婚外情符合重婚或有配偶仍与他人同居等法定离婚赔偿情形的,无过错方可以向过错方当事人要求一定的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具体数额根据其过错行为给无过错方造成的实际损害和双方的实际情况综合判断。法定的离婚赔偿情况包括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

三、民法典哪些情形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六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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