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在户口所在地申请办理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生源地助学贷款是国家实行的一项长期惠民政策,是资助贫困家庭学生完成学业、享受教育资源权利的有效办法。如果是首贷只能在生源地当地办理,也就是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教育局)办理,并且需要贷款学生和共同贷款人一同前往现场签订合同,把所需要的资料带齐全,包括录取通知书、双方户口簿和身份证等,然后领取回执单由学生交给高校老师录入系统,通过后就会放款到学生的指定支付宝账号。如果是续贷既可以去生源地当地办理,也可以通过网上办理,续贷现场流程和首贷差不多,只需要贷款学生或者共同贷款人任一方到现场确认签订合同就行了。网上办理不受地点限制,人在异地有网就能申请,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点击续贷验证手机号后进入续贷申请页面填写续贷声明,确认贷款资料后提交,选择贷款签订方式为网上签订合同,再按提示进行身份证认证后提交就行了。
法律依据:
《关于国家助学贷款的管理规定》
贷款的申请和发放
(十一)经办银行发放的国家助学贷款属于商业性贷款,纳入正常的贷款管理。
(十二)国家助学贷款实行学生每年申请、经办银行每年审批的管理方式。
(十三)经办银行负责确定国家助学贷款的具体发放金额,其中:用于学费的金额最高不超过借款学生所在学校的学费收取标准;用于生活费的金额最高不超过学校所在地区的基本生活费标准。
(十四)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必须具有经办银行认可的担保,担保人应当与经办银行订立担保合同。
(十五)确实无法提供担保、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特困生贷款。特困生贷款由学校提出建议,报上级学生贷款管理中心审批后,由经办银行按有关规定办理贷款手续。
(十六)经办银行核批国家助学贷款,并将已批准发放贷款的学生名单及其所批准的贷款金额反馈相应的学生贷款管理中心和学校,学校上报上级学生贷款管理中心备案,并配合经办银行加强贷款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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