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废车辆销户需要什么材料
1、报废车辆销户需要的材料如下:
(1)《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申请表》原件;
(2)《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
(3)《机动车行驶证》原件;
(4)《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监销车辆还需要提供《机动车查验记录表》原件。
2、法律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三十七条
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登记:
(一)机动车已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
(二)机动车未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所有人自愿报废的;
(三)因自然灾害、失火、交通事故等造成机动车灭失的;
(四)机动车因故不在我国境内使用的;
(五)因质量问题退车的。
属于第一款第四项、第五项规定情形的,机动车所有人申请注销登记前,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属于二手车出口符合第一款第四项规定情形的,二手车出口企业应当在机动车办理海关出口通关手续后二个月内申请注销登记。
二、汽车报废流程是怎样的
1、申请报废的汽车车主领填表格;
2、登记受理岗申请;
3、车主持通知书自行选择回收企业;
4、回收企业经查验通知书后将车辆解体并照相;
5、车主持变更表、更新汽车技术鉴定表和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及车辆解体照片办理报废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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