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一般纳税人转为小规模纳税人条件为:
1、对于一般纳税人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或者连续4个季度累计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
2、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标准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下。
一、已经抵扣过的固定资产出售时能不能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已经抵扣过的固定资产出售时能不能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依据具体情况去处理。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属于以下两种情形的,可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同时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纳税人购进或者自制固定资产时为小规模纳税人,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销售该固定资产;
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按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应税行为,销售其按照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
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税务处理如下:
1、一般纳税人销售个人使用过的物品和旧货,适用4%减半征收的,销售额和应纳税额的公式,销售额=含税销售额除以1加上4%;应纳税额=销售额乘以4%除以2;
2、小规模纳税人销售个人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和旧货,销售额和应纳税额的公式,销售额=含税销售额除以1加上3%; 应纳税额=销售额乘以2%;
3、享受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及旧货减免税的纳税人,应根据有关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减免税书面申请,经批准后享受减免税优惠。
二、纳税人分几种?
纳税人分为两种,分别是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1、一般纳税人,是指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会计核算健全,能够准确提供税务资料。属于一般纳税人的情形有:工业企业的年销售收入超过50万;商业企业的年销售收入超过80万。
2、小规模纳税人,是指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在财政部规定的标准以下,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准确提供税务资料。属于小规模纳税人的情形有:工业企业的年销售收入未超过50万;商业企业的年销售收入未超过80万。
法律依据:《关于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通知》第一条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下。
第二条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规定,已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单位和个人,在2018年12月31日前,可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其未抵扣的进项税额作转出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
条例第十一条所称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为:
(一)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含本数,下同)的;
(二)除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的。
本条第一款所称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是指纳税人的年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占年应税销售额的比重在5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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