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贷款额度不超过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确定的最高贷款额度
借款人(年满18周岁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房屋所有权人和房屋共有权人及其配偶均为借款人,下同)中两人或两人以上满足贷款条件的,贷款额度最高为60万元;只有一人满足贷款条件的,贷款额度最高为30万元。
2、贷款额度不超过借款人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之和的一定倍数
(1)贷款额度一般不超过借款人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之和的10倍。借款人中除主借款人之外的其他人符合贷款条件的,其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可合并计算(以申请贷款时为准)。
(2)借款人均无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记录的,贷款额度可放宽至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之和的20倍。
(3)对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适当放宽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要求:
①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房时,借款人中两人或两人以上符合贷款条件,且均无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记录的,贷款额度可放宽至36万元;只有一人符合贷款条件,且无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记录的,贷款额度可放宽至18万元。
②经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的常州市领军型创新创业人才,已在常州市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且借款人均无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记录的,贷款额度可放宽到60万元。
③现役军人配偶符合贷款条件(往前推算连续汇缴满6个月),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借款人无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记录的,贷款额度可放宽至60万元。
3、贷款额度不超过购买、建造、大修自住住房实际应付价款的一定比例
(1)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实际购房款的20%,贷款额度不超过实际购房款的80%。
(2)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手住房的,以存量房买卖合同、契税完税单和房产评估报告三者中的最低值作为实际应付价款。
4、贷款额度不超过借款人实际还款能力。
贷款月还款额一般不超过借款人月收入之和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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