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法院判决离婚案件时,对于孩子抚养问题是这样处理的:
1、原则上,两岁以下的孩子判给母亲抚养。如果男方要求孩子抚养权,且能举证女方抚养孩子对孩子不利--例如女方吸毒,有传染病等,可以将孩子判给男方抚养。
2、比较大的孩子,例如八岁以上,孩子已经有一定的认知能力,法院判还做抚养权的问题是,一般会当面征求孩子的意见,如果孩子明确表示要求跟随其中一方,法院一般会按孩子的意见处理。
3、上述范围以外的抚养权问题,法院一般会综合考虑双方经济条件、文化程度、家庭其他成员情况等因素,以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为主要考虑点。如果一方要求抚养孩子,一般应举证说明自己一方抚养对孩子更有利,或者对方抚养孩子对孩子更不利。
4、一般同等条件下,法院倾向于女孩判给母亲抚养,男孩判给父亲抚养。
一、离婚债务怎么处理?
夫妻共同债务应先于个人债务清偿。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由本人负清偿责任。共同债务应当在离婚前用共同财产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由夫妻双方以个人所有财产均等偿还;如双方有争议,或不能全部清偿的,偿还办法由人民法院判决。人民法院审理夫妻共同债务的偿还问题,应通知债权人到庭。
共同债务理应在离婚时由共同财产偿还,但在司法实践中往往有判决先分割共同财产再在离婚后分别偿还共同债务的情况。因此,有必要在立法中明确偿还的先后和办法,并规定只有在共同财产不足清偿,个人所有财产也不足以清偿应偿份额时,或者是双方有重大争议时,才应由人民法院判决。在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共同债务时,个人财产应优先偿还共同债务是离婚时债务清偿的一项原则,也有必要规定在法条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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