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全许可证条例》的相关规定,安全生产许可证由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统一的式样。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办理流程,具体如下:1、向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提出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申请,并提供本条例第六条规定的相关文件、资料。2、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45日内审查完毕,经审查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为3年。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企业应当于期满前3个月向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办理延期手续。
法律依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七条:企业进行生产前,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向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提供本条例第六条规定的相关文件、资料。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45日内审查完毕,经审查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不予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书面通知企业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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