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多个强制执行有先后顺序吗
【法律分析】
法院执行有先后顺序的,其顺序是:1、偿还所欠申请人的工资和生活费;2、偿还所欠国家的税款;3、偿还其他债务。先满足上一顺序申请人的债权,再满足下一顺序申请人的债权。如果在同一清偿顺序内尚不能满足所有申请人要求的,则依各人债权数额的多少,按比例分配。未能清偿的债权,债务人以后偿还。民事执行,又称为民事强制执行,是指人民法院的执行组织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方式,运用国家的强制力量,在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义务时,强制其履行义务,从而实现生效法律文书内容的一种诉讼活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顺序是怎么样的?
法院的强制执行,同一被执行人有多个申请执行人的,如果由不同的执行法官办理,每个执行法官只办理自己的执行案件,而不管其他人的执行案件。如果分到同一个执行法官手里,被执行人的财产不足以全部清偿的,对于公司来说,可以申请破产。不申请破产的,按照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的顺序进行执行。同时,享有抵押、质押等优先权的,优先执行。另一方面来说,如果进行了诉讼网上查控,或者线下查扣冻,已经保全财产的,执行较快一些,而没有任何财产保全的,执行相对慢一些。真正的执行案件,并不向医院看病排队一样,而是看法官手里案件的多少,以及是否控制了被执行人的财产而执行的。总的来说,执行的期限为六个月,在六个月之内执行完毕的,或者总结本次执行程序等,都是允许的。如果有异议,可以提出书面的意义,由法院的执行局予以解答。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