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劳动合同;
2、工资记录,如用于发放工资的工资卡、工资转账记录等等;
3、各项社会保险费如生育保险、工伤保险等的缴费记录;
4、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上岗证”、“外派证”等能够证明职务职位身份的证件;
5、日常工作交流信息,如上级领导交代的工作任务聊天记录等等;
6、用人单位的考勤记录,如考勤表、出勤卡等;
7、单位同事、工作区保安等的证言。
法律依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二条,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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