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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与养子女生活的一方还需要抚养养子女吗

2023-07-11 来源:榕意旅游网

需要。收养关系成立后,养子女和养父母之间的关系完全等同于亲生父母和子女之间的关系。这种关系不因养父母的离婚而解除。所以养父母离婚后,双方仍然都对养子女有抚养义务。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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