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根据国家有关机动车辆安全检验标准的规定,机动车类型可分为如下几种:
-大型汽车:指总质量大于4500千克,或车长大于等于6米,或乘坐人数大于等于20人的各种汽车。
-小型汽车:指总质量在4500千克以下(含4500千克),车长在6米以下,或乘坐人员不足20人的汽车。
-专用汽车:指专门设备且有专项用途的汽车包括扫地汽车、仪器车、邮政汽车、汽车吊车等。
-特种车:指有特殊专门用途的紧急用车辆包括消防汽车、救护汽车、工程车抢险车、警备车、交通事故勘查车等。
-有轨电车:指以电动机驱动,设有集电杆,行驶在轨道上的车辆。
-无轨电车:指以电动机驱动,设有集电杆,装有轮胎或车轮的车辆。
-电瓶车:指以电动机驱动,以电瓶为电源的车辆。
-三轮摩托车:指总质量在750千克以下的三个车轮的机动车。
-二轮摩托车:指发动机气缸工作容积大于或等于50毫升,最大设计车速超过50公里/小时的两个车轮的机动车。
-轻便摩托车:指发动机气缸工作容积小于或等于50毫升,供单人乘骑,最大设计车速不超过50公里/小时的两个车轮的机动车。
-四轮农用运输车:功率不大于28千瓦,载质量不大于1500千克,最大设计车速小于或等于50公里/小时的四个车轮的机动车。
-三轮农用运输车:功率不大于9千瓦,载质量不大于500千克,最大设计车速小于或等于40公里/小时的三个车轮的机动车。
-大型方向盘式拖拉机:指发动机功率大于等于14.7千瓦(20马力)的方向盘式拖拉机。
-小型方向盘式拖拉机:指发动机功率小于14.7千瓦的方向盘式拖拉机。
-手扶拖拉机:指用手把操纵转向的轮式拖拉机。
-轮式自行专用机械:指设计行驶速度在10公里/小时以上,装有充气轮胎,可以在道路上自行行驶的专用机械。
-全挂车:指本身无动力,单独承载,依靠其他车辆牵引行驶的车辆。
-半挂车:指本身无动力,与主车共同承载依靠主车牵引行驶的车辆。
非机动车
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驱动,上道路行驶的交通工具,以及虽有动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
非机动车包括:自行车、三轮车、人力车、畜力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等。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