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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案件的审理方式有哪些

2024-02-08 来源:榕意旅游网

法律分析:仲裁审理可分为开庭审理和书面审理两种方式。仲裁应当开庭,开庭审理是仲裁审理的主要方式。所谓庭审,是指在仲裁庭的主持下,在双方和其他仲裁参与人的参与下,按照法定程序审理案件,作出裁决的方式。书面审理是指仲裁庭根据当事人提供的仲裁申请、答辩书等书面材料,在双方及其他仲裁参与人不出庭审理的情况下作出裁决的过程。书面审理是开庭审理的必要补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第四十二条 申请人经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视为撤回仲裁申请。

被申请人经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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