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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付借款诉讼时效问题

2022-12-06 来源:榕意旅游网

借钱不还超出诉讼时效后,债权人可以与借款人协商要求偿还欠款。超出时效后,债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除非债务人自愿履行。根据《民法典》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但特殊情况下可延长。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若出现不可抗力等障碍导致无法行使请求权,则诉讼时效中止。障碍消除后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法律分析

一、借钱不还超出诉讼时效怎么办

1、

借钱不还超出诉讼时效的,当事人可以与借款人协商请求其自愿偿还欠款.

2、因为超出诉讼时效的话,义务人可以提出拒绝履行义务的抗辩,债权人丧失胜诉权,除非义务人自愿履行。

3、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百九十二条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二、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形有哪些

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

(一)不可抗力;

(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

(三)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

(四)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

(五)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

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结语

在借钱不还超出诉讼时效的情况下,债权人可以与借款人协商自愿偿还欠款。超出诉讼时效后,债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除非债务人自愿履行。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二条和第一百八十八条的规定,诉讼时效期限为三年,且在最后六个月内遇到特殊情况时,诉讼时效会中止。当中止原因消除后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限届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章 诉讼时效 第一百九十四条 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

(一)不可抗力;

(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

(三)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

(四)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

(五)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

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章 诉讼时效 第一百九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修正): 第十七条 债权转让的,应当认定诉讼时效从债权转让通知到达债务人之日起中断。

债务承担情形下,构成原债务人对债务承认的,应当认定诉讼时效从债务承担意思表示到达债权人之日起中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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