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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的内部效力

2021-09-21 来源:榕意旅游网

连带债务的内部效力是指连带债务人中的一人或数人清偿了全部债务,其他债务人的债务也随之消灭,清偿债务的债务人就超其应承担的部分向其他债务人请求偿还。清偿债务的债务人就超其应承担的部分向其他债务人请求偿还,就形成了清偿债务的债务人的求偿权。

一、法院判决共同偿还怎么还

法院判决共同偿还:债权人可同时或先后要求连带债务人全体或部分或一人履行全部或部分义务,被请求之债务人不得以超出自己应付份额为由,提出抗辩。只要债务没有全部清偿完毕,每个连带债务人不论他是否应债权人请求清偿过债务,对没有清偿的债务部分,都有清偿的义务。

二、人忽然死亡后债务怎么办

债务人所欠的债务不会因为债务人的死亡消灭。债务人死亡后债务的处理有以下2种办法:1、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以债务人的遗产清偿债务;2、债务人死亡后确定了继承人的,债权人可以与继承人进行协商,要求继承人以自己继承的实际财产价值偿还债务,但是超过债务人财产的剩余部分债务,债权人是无权要求继承人偿还的。

三、连带责任与不真正连带责任是指什么

连带责任和不真实连带责任是多个责任主体的民事责任承担方式,是指部分责任主体在对同一权利人负责的多个责任主体中承担有条件的支付责任,主体责任因一个行为人的支付而被消灭。连带责任是指债权人有权向多个债务人中的任何一个或者多个人索赔全部损失,任何债务人都有义务向债权人承担全部清偿责任;多个债务人中的一个或者多个已经全部清偿债务后,免除其他债务人的清偿责任。债务人在承担超出其应付责任份额后,可以向其他债务人追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八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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